私人之间房屋买卖在公证处已公证是否受法律保护?谢谢!
我的房子地理位置处于城区中心地段因单位规划要拆迁,但给的补偿太低没有谈成,但是有私人愿意用一套新楼房于本人交换,于是我与别人私下签订了一份房屋出售合同,签订时除甲乙双方签字外,还有第三方担保人签字,没有经过公证处公证,请问这样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我于04年10月购买了弟弟单位的一套住房,但当时此住房单位还没办个人两证,故在有第三方证人的情况下签订了一式三份的协议,注明:出售后的相关事宜及办理房产证的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购房款交付清房屋产权自然移交给乙方,由于没有两证公证处不予公证。而弟媳如今有悔之意。当前房屋要拆,单位在办两证,请问
我们买了没有房产证,有房屋使用权的二手房,买卖协议没有公证,能受法律保护吗?如果下房本
我们买了没有房产证,有房屋使用权的二手房,买卖协议没有公证,能受法律保护吗?如果下房本,办过户卖家加价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