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乡政府欠我家私人款15万有10余年 ,期间多次向政府所要都无结果 现在我们乡镇换镇长了 干脆赖账 请问我该如何是好?
2008年初我通竟标方式购得当地居委会拍卖的一片林木,数量在1000立方左右,合同上有明文规定砍伐手续和税收由卖方负责,而我则需要在自签定合同日起7天内完成砍伐,7天内砍不完所剩林木由卖方另行处理. 当我砍到第六天的时候被当地林业局告知我因无证砍伐已经触犯法律,造成乱砍乱伐.并被勒定当即停止砍伐.现在由市林业局对我提
甲欠乙3万元逃走未还,一年后被乙逮住,要送公安局。甲一再央求乙宽限时日,并恳求丙为其做保证人,证明他一年内还清。丙招架不住甲及家人的哀求,也不想甲就此入狱,所以在为甲签字做保,证明甲在一年内还清欠款,还不清的话由丙偿还,请问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力么? 惬意约定,甲每月还款给乙方,现在一个月过去了,丙
基本事实 我在镇上有400多平方米的祖传老房,左邻右舍共有9户。今年初镇政府说街道统一规划,进行旧房改造。我们带头支持,将合法取得的总面积415.91平方米宅基地让出340.1平方米,原拆原建只有75.6平方米,获得补偿77272元。 岂料,镇政府在实际施为中暗箱操作、欺上瞒下,严重损害了我们的合法权力和应得利益。具体如
我之前认识的一个人,在半年的时间中,陆陆续续找我借款约8500元,上月6日,在我反复催讨下,承诺一个月后全款归还,到本月联系时,以没有借条为由,拒不归还,说我无理取闹,我手里仅有之前找我借款和我讨要欠款的短信,以及部分QQ聊天记录,不知道是否可以当做证据来起诉?
本人原房屋在市区剧场路因政府改造工程拆迁于2008年6月12日签订了拆迁合同,当时合同中签订了在元拆迁地址附近地段回迁,价格,都明确。拆迁办人员口头承若是1年内盖楼。但是4年多过去了,原定回迁地址的居住户还没拆走,我们拆迁地段已经盖了新的商业楼。 请问律师,这样的事情,我们该怎么办,有没有国家相关的法律保障
我是广西省桂平市木圭镇的。我们村的村民大多以耕地为生,每家每户靠的就是这点土地吃饭,现在镇政府突然带了一帮人过来量土地,说要把这片土地征用我们乡政府以修农贸市场为名,政府和私人勾结在农民没有同意的情况下把农田占用。强行把我们种的农物毁掉。然后农田以7万元一亩强行买去,给农民的补偿少得可怜,农民们不从
一年前把钱拿给一个朋友给我办事,写了欠条 拖了一年以后不但没办成钱也没有了现在这个人还因为在银行的贷款被抓了,我们现在想把我们的钱要回来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