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去年在上班时的途中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我是电瓶车对方是汽车,交警判定各50%的责任,今年和对方的保险公司谈好并已赔偿。公司帮我报了工伤,但工伤管理处却告知不好双重赔付,(只好赔付什么差额什么的)说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第2款的规定。请问这是否合法,解释是否正确。我是否还可以双重赔付。谢谢
今年年初有个职工,礼拜一上班途中,跟公交车相撞,死亡。目前交通事故处理结果已经出来了,公交车付全责,法院判决交通事故赔偿1、死亡补偿金2、丧葬费;3、精神损失费;4、抚养费。 现在其家属回过来找厂方,要求工伤赔偿,没有办理工伤保险(因为此人离厂几次,又重新回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走,所以还没有来得及办
我妈妈5月份在中山小榄被摩托车撞到腰部骨折,当时因为某些原因没有在广州治疗,而是选择了会到安徽老家养伤。 交通事故认定书已经下来,我妈妈负主要责任。 之前在广州的时候,肇事者不愿与我们私了。 现在我们想回到广州继续处理赔偿的事情。却不知道从何下手??? 是先到小榄起诉对方,还是私下找对方让其保险公司
您好,我有几项想咨询。交通大队已认定车主负全责。但有一些问题不知道因该怎样处理: 1)在赔偿上由于工作单位是不能出具工资的扣税证明,只能开具工资明细(带公章)车主以保险公司不认可只按最低赔付。 2)关于误工费和医疗费,由于在车主不愿陪同去医院,在本人不了解交通事故处理车主也没有任何告知的情况下,自己去
被出租车撞伤骨折.司机责任.手术钢丝固定住院.半个月拆线.出院回家修养.石膏医生还没让拆除.同时医生让定期复查后决定什么时候拆石膏.伤者出院后还能要求赔偿护理费吗?
几个月前我在上班期间,驾驶一辆小货车在正常行进途中与一辆越双实线的稍大一点的货车相撞【对方全责】,致使我受伤。现经有关部门鉴定8级伤残。请问赔偿的大致标准【我是农村户口,但长期在成都打工,收入也全部在成都】
10月17日,我妈骑电动车在晚上回家的路上被一辆运泥沙的小货车从后面撞倒,造成左脚大拇指前面一段粉粹性骨折,左胸肋骨第4,5,6,7,跟骨折,胸腔积水,肾脏照片也毛病,而且还有血尿,身体多处地方划伤,医生说要三个月才能好,现在交警处理现在已经下了责任认定书,认定对方没有保存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付主
交通事故后以服刑,服刑前以赔大概一半的费用.现在出来了,后续的赔付不知道怎么样?因为家里经济实在不行,现在又是要拆迁换购房子,换购房子的钱是要交村里的,现在主要的问题是怕交村里的钱会不会被对方拿走?因为换购房子的钱也是借的,实在么办法了.
我爸爸前段时间骑摩托车在路上等红灯,突然有辆非机动车冲过来撞到了他,定了10级伤残,当时情况紧急没有报警,【监控录像也没录到,那地方是死角】事后,当事人带到交警队做了笔录,由于当事人是帮一家商贸公司打工,骑的非机动车也是商贸公司的车,所以打官司也是告的商贸公司和本人,但开庭那天,当事人去外地打工了,他
我岳母坐小车赶路,和一带大犁农用454相撞(农用车逆向转弯,为事故责任方),小车司机送医途中身亡,我岳母颈部挫伤,在宝泉岭中心院治疗期间是我和妻子护理,一共3个星期花费大概有1万块,现在出院1个月了,但是时常头痛头晕恶心,颈部也还是不敢转动,医生也看不出原因,应该怎么办,怎么要求对方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