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与本村的人因为一些锁事发生口角,他用刀将我的鼻子割伤,伤及软组织,伤口长达5厘米,请问是否属于轻伤害
一天下午刚下班,我的老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被老板叫出去了。他们到了目的地,受害人已经被其他的人打了,我老公的老板上去打了他,我老公看老板打了,自己也打了几下。现在受害人受了重伤。我自己认为我老公不是故意,他和伤者不认识,也没仇恨。和其他的打人者(除老板外)也不认识。派出所的人说他的情节最轻,但还是以
我弟弟于2010年1月6日凌晨死于自己的出租屋内,经法医鉴定,排除他杀及其他人为所造成的伤害,全身各部分脏器没有发生器质性病变,法医所给出的最终结论是青壮年猝死综合症。我弟弟所属公司给其内部员工上了团体的意外伤害险(永安保险公司),保额为十万,保险的赔付范围没有猝死这一项,但是免责条款中也没有这一项,除此
国务院法制办在今年7月24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在是否生效,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这条是否有效。谢谢!
我朋友在可ktv工作因顾客不照单买单发生冲突客人3人工作人员6人(4男2女)打架过程中工作人员曽用铁管 无意一位顾客受伤在脸部(不明是否铁管所伤) 现工作人员6人全部被刑事拘留
律师您好:我老公与一熟人发生口角,对方先用手将我老公手抓破,我老公就打了她两巴掌,导致对方耳膜穿孔.这种情况算是故意伤害,要付法律责任吗?
是否属于故意伤害,如果是应该怎么赔偿对方,如果不赔偿是否要被判刑
我有一个亲戚是农村的,因为一条水沟的纠纷去跟对方理论,因为双方争执不休结果我亲戚就一气只下打了对方两拳,对方当时就报了警,然后去验伤(验伤结果为轻伤一级)。我亲戚也不是故意要去打对方的,可能当时太气愤了,然后对方要求赔偿3万(其实对方被打的一点都不严重,只是眼睛边上有些肿,对方都没有到医院去治疗),
2009年9月 那时候我在一个娱乐场所上班,有一个同事a和另外一个同事b闹了点小矛盾,因为同事a是外地人,怕自己吃亏,于是叫我帮他喊两个人,我便碍于面子帮他喊了一个我的朋友,我朋友顺便带了两个人。发生冲突时,我不在场,只有同事a和那三个朋友,和对方两个人。我本以为我朋友只会去吓唬吓唬对方,谁知他们身上带了刀,
2009年9月 那时候我在一个娱乐场所上班,有一个同事a和另外一个同事b闹了点小矛盾,因为同事a是外地人,怕自己吃亏,于是叫我帮他喊两个人,我便碍于面子帮他喊了一个我的朋友,我朋友顺便带了两个人。发生冲突时,我不在场,只有同事a和那三个朋友,和对方两个人。我本以为我朋友只会去吓唬吓唬对方,谁知他们身上带了刀,
朋友与A君家人发生争执后第二天清晨,A君用铁棍敲打朋友头部,致使朋友重伤入院,请问A君的行为是否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受伤害的朋友要如何利用法律的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