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
综合以下情况,是否属于故意伤害罪
综合以下情况,是否属于故意伤害罪 一天下午刚下班,我的老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被老板叫出去了。他们到了目的地,受害人已经被其他的人打了,我老公的老板上去打了他,我老公看老板打了,自己也打了几下。现在受害人受了重伤。我自己认为我老公不是故意,他和伤者不认识,也没仇恨。和其他的打人者(除老板外)也不认识。派出所的人说他的情节最轻,但还是以故意伤害罪拘留。请问以我老公的这种情况能不能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我应该怎么处理好呢?这种情况能不能取保候审?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全(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09-08-28 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