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岔路口电瓶车由北向南直行,自行车由西向东向北转撞上电瓶车。
当时电瓶车已经停下了,自行车撞上了电瓶车。
凌晨天还没亮,一辆电瓶三轮车靠右行驶,一辆自行车和电瓶三轮车面对面行驶,自行车想到对面的茶馆,以为电瓶车的灯光是茶馆的灯光就撞过去了,电瓶三轮车刹车来不及为了躲避只好开到下面去,不料还是让自行车撞到了自己的车子,自行车的人伤了,该由谁负责? 电瓶车是我公公开的,因为双方都是老人,对方年纪大一点,我公公没什么大问
我是一名在温州龙港打工的,我在与5月23号早晨去上班的途中与一名横穿马路的68岁老年人相撞,事后我差不多出了3000多的医药费和被交警罚款700元并且还被拘留了12天,现在从拘留所出来后,伤者家属现又要求本人给予4-6万的医疗费,交警处理我方只用出50%的医药费,想请问马律师这个钱该出百分之多少?对方自己需要承担多少的
我想咨询的是电瓶车与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如下: 在晚上大概7.30左右,我妈妈开着电瓶车开在没有红绿灯的一个偏远小路上,因灯光较暗,在发现前面有自行车前距离已经很近,而骑车者也很慌张没有靠边停车,就这样俩车相撞了。当我妈妈爬起来的时候,那个骑车者说脚痛,我妈妈马上将她送入医院,并交付医疗费3000元。本检察出
我骑电瓶车在非机动车道靠右逆向行驶,车道宽8米,对面8、9辆自行车并排行驶,我按喇叭他们也不动,我刹车几乎停下,但是他们靠我这侧的人侧脸和别人聊天未作出任何反应撞了上来,这责任怎么分配?我知道我有责任 是不是我付全责?
电瓶车有北向南靠右行驶,电瓶车右边叉路出来一辆要穿过机动车道的自行车。两车相撞,自行车前轮胎撞飞,人轻微脑震荡。骑电瓶车的皮外伤。请问谁的责任大一些?
电瓶车和自行车均为顺向行驶,当时,自行车在无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的左侧离右侧路边两米距离的路段行驶,自行车减速右转要驶离车道时,电动车从后方驶来在右边超车,当超车时,与自行车相撞(不是与电动车迎头相撞),双方跌到,自行车主无伤,电瓶车主右手小指骨折,请问:该相撞的责任如何划分?
情况如下:自行车在无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右侧距右侧路边两米距离的路段向前行驶后,减速右转要驶离车道,此时后边有一同向行驶的电动车右侧超车,在超车时与自行车相撞,双方倒地,自行车主无伤,电瓶车主右手小指骨折,自行车主将电瓶车主送往医院并交纳住院费一千元,请问双方的责任划分?
我骑电瓶车直行,对方骑自行车本来也直行(当时他骑在机动车道),到一个路口过半时,他突然大转弯右拐,也没示意拐弯,导致两车相撞,双方损失差不多都是1000块,误工2周,现在交警说双方都有责任,事情就这样算了(当时去医院,他说身上没钱,我还给他垫了500,交警说这500也不要向他要了),对方还不同意,请问接下来该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