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否能确立2001年1月至2012年9月为该单位的连续工龄。2.追讨2001年1月至2007年8
您好,本人来自广东省广州市,2001年1月入职广州市某私人企业当司机至今。单位一直以来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在2007年8月因单位中某位司机提出辞职,经协商后同意他本人购买社保及其他福利而继续工作,由此惠及我得以从2007年9月开始购买社保至今,但一直没按照工资标准足额购买社保。劳动手册签订从07年8月1日至08年8月1日共2年(劳动合同是这样写的),但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等手续。 单位有一台1.25吨的货车,两台0.6吨的面包车,共3名司机。由于长期违规装载超载货物(有照片、人证等证据),直接危及到劳动者的人生安全及危害社会公众利益。长期在这个种环境下工作压力太大以至于经常失眠,身体无法承受,经再三考虑决定在2012年9月24日辞职。 请问律师在这种情况下,按劳动法规能否得到最大的利益保障?如何操作办理:1.是否能确立2001年1月至2012年9月为该单位的连续工龄。2.追讨2001年1月至2007年8月购买社保。3.追讨2007年9月至2012年9月不足额购买社保的款项。4.追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5.追讨超时节假日加班工资有效期是否为两年。
我是湖北省的一名高校毕业生,2009年8月参加“三支一扶”,期限是三年。在服务两年后,我考上了四川省的公务员(工商系统),按湖北省的政策好像是满两年后可以计算工龄,但四川省工商局说要按四川省的政策,服务期满才能计算工龄,(四川的服务期是两年)。但四川工商局说我服务期未满,不给我计算工龄。请问我服务的两年
我爱人1993年经单位领导同意办理一切手续成为单位一名工人,当时单位有大部分工人放假有一少部分人还在生产,所以我爱人没有上班工作,一直到现在,今年单位要动迁买断工龄,现任领导和其它人以我爱人1天班没上为理由,不准备给买断钱,请问律师这样是否合理?如果我要打官司能否打赢?
工龄工资中的工龄是否可以只算本企业工龄,而不算旧单位的工龄?
请问:如果新单位中有工龄工资,工龄工资中的工龄是否可以只算本企业工龄,而不算在旧单位的工龄呢?
我是1983年10月入伍至1986年10月退伍,在家待分配到1988年4月由于组织原因才安排,请问1986年10月——1988年4月待分配时间计工龄吗?
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被某单位录用(未签劳动合同),后又连续领取了半年的失业救济金,是否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就和单位不存在连续劳动关系
连续在用人单位工作三十年,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是否违法?
我在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连续工作了三十年,用人单位却不给我缴纳社会保险,就强行剥夺了我的劳动权益,不让上班了。
我爸是1961.7盐城农校中专毕业的,当年补分配到大丰农场任技术员,次年9月,就下放到农村了,其间也做过村小学老师、任过村小组组长,直到1979.3才落实政策到镇农科站为技术员,直至1997.7在该站退休。工龄只算了20年。也就是说下放都没有算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