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0年1月由民政局分配工作到当地工厂上班,公司经培训后进入工作岗位,当时公司规定试用期为3个月,但在实际进入工作岗位后方知试用期为6个月(岗位为公司下属分厂);4月底在得到工资条后才得知工龄工资需2年后才开始按入伍时间结算工龄工资。(本人已找公司相关部门证实此事,他们的回答是刚进厂对其公司没有做出贡献,工龄工资是对公司做出贡献的体现,因此你们工龄工资需2年后开始按入伍时间计算,而且相关领导还说以前来公司的退伍军人都没有问过此事,为什么你们这次来的非的拿这事来说事……等等等等)在培训期间没有跟我们说工龄工资需2年后开始计算,请问这种是否合法,相关规定有没有规定工龄工资应多少年后开始计算,我们应怎样保护我们自身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您好,我是退伍军人,退伍后由地方<退伍军人安置办>分配到地方水务局,我想知道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话,我是否应该有编制!
该县这次清理整顿城区自备井行动主要任务是:规范地下水开采行为,禁止擅自打井取用地下水,实行地下水有偿使用制度,开征水资源使用费。同时,对城区擅自钻打的自备井动真格,该县城区未经批准擅自钻打的5600眼自备井将依法关闭。对城区公共供水区域范围内拒不封井的用户,由县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采
我是一名退伍军人,于2007年12月入伍,于2009年11月末退伍。我的父母都是哈尔滨铁路局的铁路职工,所以我退伍后应该由哈尔滨铁路局接收,可是今年退伍兵接收名单里没有我的名字(因为在当兵前2007年10月份铁路局组织一次考试,那时我还在念书,没有想当兵,所以没有参加考试,名单里也就没有我的名字,可是后来在2007年12月
我是一名退伍军人,于2007年12月参军,于2009年11月末退伍。我的父母都是哈尔滨铁路局的铁路职工,按规定我应该由哈尔滨铁路局接收,可是在今年的退伍兵安置名单里没有我的名字,(因为在2007年10月份,铁路局组织了一次考试,那时我还在念书,没有想参军,没有参加考试,所以没有我的名字)可后来我在2007年12月份应征入伍
我是一名退伍军人,于2007年12月入伍,于2009年11月末退伍。我的父母都是哈尔滨铁路局的铁路职工,所以我退伍后应该由哈尔滨铁路局接收,可是今年退伍兵接收名单里没有我的名字(因为在当兵前2007年10月份铁路局组织一次考试,那时我还在念书,没有想当兵,所以没有参加考试,名单里也就没有我的名字,可是后来在2007年12月
我知道国家和军队没有任何法律规定说退休军人不能在地方兼职,但我原单位突然做出此规定,说是怕出事,请问这么做是否违法啊?
当朋友或同事遇到资金困难时,刘某某把自己的钱多次借钱给其朋友、同事,有的借一万元、也有的借三万元甚至十万元不等的资金,有时也收一些利息,月利息是2分,也有3分,这种做法合法吗 ? 明间借贷每次最多能借多少?借出去的钱总共不能超过多少?
员工在外地上社保了,北京用人单位不给上社保是否合法?员工要求不上社保,需要员工出什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