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他们一共七姐妹,我爸和幺叔两男孩,幺叔为超生的,所以当年分配土地(按人口分配)的时候他就没有分到土地,这之前姑姑姑妈他们没有要求分土地给他们,而现在土地增值了,她们回来要求分地,当然老爸是同意的,但是幺叔要求在姑姑、姑妈她们分走她们的土地后再跟我爸均分剩下的土地,我爸不同意,因此他也不同意了。(
一对有子女的男女再婚成家,再婚前,女方带有一个未成年女儿,男方有未成年女子一个。再婚后十多年后,丈夫去世(丈夫的父母早已去世)。对夫妻双方再婚后共同建造的房屋和其他财产,应当如何分配?
描述: 我与我丈夫有一房产,我有一子,丈夫有一子。 房产为我与丈夫用公积金购买。房产证中为我丈夫名字 丈夫去世,他的儿子想要房产, 其子,手中有我丈夫死亡证明,和户口本,多次来闹事 使得我丈夫死后相关事情进行很不顺利。 我与我丈夫共同居住,其子多年为层露面,现在却要房产。 加之多次来闹事使得我心里上
大哥曾武和小弟曾强是同一个工厂职工,厂里集资建房时就都报名,但工龄不一样大哥就先得房收据上也是大哥名字。小弟是第二年才有名额,但大哥要结婚就想拿弟弟房子当新房,但当时收据又是写大哥名字,当时都没想那么多。现在小弟小孩上学要确定房子产权才发现问题。钱都是父亲出,本意是一个儿子一套房。像这种情况什么写分
甲方后妈乙方我丙方后妈的女儿第一条、本协议所述房屋,由甲方一人居住,其所有权归乙方享有,待甲方百年以后,该房屋所有权利都于乙方继承,丙方放弃一切所有继承权。甲方居住期间,甲方拥有对房屋的使用权(除出售,出租,抵押,赠送等)乙方和丙方不得干涉。故三方共同协商一致,并征得叔公与叔叔的意见后,共同决定。第
当事人姓名代号为张先生: 涉及人员 当然人母亲 当事人奶奶 当事人二叔(父亲的弟弟) 事情经过: 张先生父亲因工伤死亡,得到一笔赔偿金,其中包括给他奶奶的抚恤金5万,一次性伤亡补偿金40万。 张先生父母虽然未离婚,但是母亲已经出走2年多,一直杳无音讯。外婆家不给联系方式,但是了解到已经另外有小孩; 张先
外公外婆家的房子拆迁,妈妈的户口虽然早在十年年迁出了。但是目前外公外婆的房产还是写的我姥姥的名字。现在房子拆迁了,舅舅说拆的房子通通归他所有,而且会带着老人一起住,还说妈妈是嫁出去了自然什么都没有。我妈妈也赡养我外公外婆很多年,我觉得是相当不合理了?我妈妈也是老人的孩子,请问我妈妈能通过法律途径享有
我父母离婚,因房子分配纠纷、1983年他们结婚,房子是我爸祖辈留下遗产,产权名字是我爸的名字。因89年我爸出国,房屋产权抵押给别人以2万块要求三个月还清,有借条是父母按手印证明。但是我爸出国多年没有音信,是我母亲3个月内还清债务和利息,拿回房屋产权。后因房子拆迁,买来新房子我父亲没有付钱,2007年是我妈拿钱和
接到法院的电话,让明天去一趟,这是不是属于诉前调解阶段? 去和不去对案件的结果有没有影响? 如果是诉前调解是不是说明法院还没有立案? 如果调解不成立案需要多久?一般多久开庭?开庭后是否当天宣判? 不了解流程,请各位赐教 被告人如果明天不能去,委托其他家庭成员去是否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