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我与老板协商过可老板说这是小伤,像这样的小伤公司里现在都有好几个。因为我没是在煤矿上班所以手被砸伤也是经常的事。他说像这样的他没法补贴什么,也就是说他根本不想理会我们。可想想自己是为他打工,自己受了那份苦不说,受伤期间误工和伙食都没着落,想想不值。请问下像这样能坚定工伤吗,到医院手术的收据什么的全他那里。要是坚定的话会不是会是很轻那种,而最后自己什么也不能得到。还有想问下要是好后和他扯上官司他把我开除了请问合理吗,我在公司他们也扣了保险,风险抵押等一系列的钱,请问要是把我开除了我该怎么办
1979年发生的工伤事故,1980年12月20日经过盘山县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同意定因工负伤【轻伤】。后来1985年盘山县升格为盘锦市,原来只是有个复印件通知我给定为轻伤。因为当时年轻经过沈**医院治疗都是一句话就这样了,没有好方法治疗。没办法只有忍受顽固性耳鸣耳聋痛苦的折磨。打针吃药没有效果至于定等级办理工伤证的事,
我是事业单位的,在工作中出了车祸,我骨盆骨折了,尾骨骨折,腰椎间盘突出了,工作时间长了,经常腰部酸痛,腿也肿涨,和领导请假,他非常不满意,我想请问,我请假是否可以,还有人事局把我的资料都弄丢了,所以三年了,我还没评上伤残鉴定呢,我怎么办,求好心人
我是一名铁路员工、今年春运被抽调去跑临时客车。我自己的工作是一名电力工。在跑春运期,。不幸感染了结核病菌。回来后入院两次治疗了,现在稍有好转。还需继续吃药治疗。也要好好休息。在我治疗期间。单位扣了我部分奖金。请问。我这样的案例是否可以去申请鉴定工伤。再一个请问结核病人在治疗期间工资待遇是否不变。
我是一名六级工伤职工(已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我是与公司保留了劳动关系,前几天公司给我下了一个安排工作的通知,上面只说让我去另一个公司当门卫,当时我签收了这份通知。后来我到工作地点一看,每天要工作12个小时,而且都是上夜班,那个公司的环境相当的差,灰尘特别大,对我伤后身体有很大影响,发现我无法胜任
2004年之前离职,未领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现单位同意补发,但只同意按当时的政策补发。我要求按现行工伤保险条例补发,是否正确?
我应经轻伤认定了报销医药费要多久,还有工伤期间我请假两个月,但是公司给我发的是病假工资,工资怎么发才合法 公司说我虽然认定了轻伤但是伤的轻,休息两个月太长了不享受正常工资待遇,我是头皮裂伤缝了六针,还有身体软组织挫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