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刚来应聘的时候主管只说过要押工资,可是并没说押多少,因为每个月6号发工资,所以主管说押的是1-6号那6天的工资,可是我一个月以前已经告诉了主管一个月以后辞职,如今我应该正式辞职了可主管说押金是500,而且可能最后一个月工资都不付给我,这样算合法的吗?
我在一家用人单位面试的时通过了他说要交500元服装押金,请问这样是合法的吗,而且也没写收据给我,请问怎样才能要回那些押金
销售供应的视力训练仪和眼周穴位电磁疗设备没有任何标识和合格证,是否合法
北京奥科视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面向全国招连锁加盟店的公司,我是其中一个加盟商,公司给加盟商供销的两个最主要的设备是公司所谓的“EX视功能训练仪”和“好视清低视力速康仪”,但这两个仪器没有一个生产厂家地址、说明书、合格证等。请问公司销售给我销售这种医疗设备的行为是不是违法的,性质具体如何?
无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公司销售没有注册的“EX复健仪和低视力速康仪”是否合法?
北京奥科视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面向全国招连锁加盟店的公司(但从商务部网站上查到没有特许连锁招商备案),我是其中一个加盟商,公司给加盟商供销的两个最主要的设备是公司所谓的“EX视功能复健仪”和“好视清低视力速康仪”,但这两个仪器从包装上没有一个生产厂家地址、说明书、合格证等,从国家和北京药监局网站上
我们在找工作的时候。雇方说要押一千押金在那,分三个月扣,一个月月底发工资扣取300,第二个月也是,第三个月400。三个月的试用期。 请问收取押金是否违法了劳动法? 他有签一份不是劳动合同, 好像是同意书。 他里面提到提前一个月和他说要不做,才能拿回押金,请问假如我要走,没提前说,是否可以通过劳动局,拿回
我看到《西宁市私有房屋管理实施细则》中有一项“出租人除收取租金外,不得收取押租或其它额外费用”。后来又看到《城市私有房屋管理办法》在08年废除了,我就想请教目前地方上《房屋管理实施细则》中“不得收取押租”这一项是否被废除,各地开发商索要押金是否合法
应聘的时候老板娘并没有说要扣取押金。到发工资时说要扣工装押金500元。做满一年就不用扣取。后来老板拿了一张简易劳动合同书,就一张纸。写的几乎对我们员工没有什么利益。其中就有一条未做满一年的离职押金将不退还。我是不想签的。老板一直催。我就签了~~但是那个合同书并没有盖任何章。我们员工也没有~~就老板有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