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协商互换商品房。一方是公积金贷款(西环房),一方是一次性付清房款(柳邕房)。但双方暂时不过户,换得西环房的当事人希望继续以原房主的名义(用公积金贷款的金额)偿还剩余贷款。等将来还清贷款后,双方再过户。
我想咨询一下,事情是这样的。我在一个人那里租了个摊位,然后就经过双方的同意签了一份很简单的合同,合同上写明了押金,以及租出的日期和租金,然后发生一些矛盾,档主忽然提议收回该摊位,后来才知道他也是和别人租的,他说我没有遵守规定还要我赔偿他的损失,我都是按时收摊的,我觉得很不合理,我们签订的时间是半年现
我今年买了我姐的一处楼房,名字是我姐夫的名,现在不能过户,只能公证此房卖给我,是否有法律效力 如不能公证,需要怎样才能证明此房归我所有
就是我在某某公司上班,去之前与公司口头协议是我的基本工作是2200元,可是我拿工资时公司做的工资表上却显示我的基本工资1200元,保险补贴是400元,还有岗位补贴等,我想问一下我我们的这个工资表有法律效率吗?
我在2010年12月14日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内部认购协议书”,大致内容如下: 甲方:**** 乙方:**** 1、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此认购协议 2、乙方认购甲方所建****小区**号楼**单元**号房,面积为**平米,单价**元,总价**元(大写**元) 3、乙方于2010年12月14日预防甲方房款
前一段时间通过中介把自己的拆迁房卖了,签订的是中介提供的房屋转让协议,协议规定买家先付70%的钱,等我们拿到了产权证再签订合同进行转让并付清余款,并规定如果到时候买家反悔那卖家可以收回房屋并且不予退还这70%的钱。但是现在房价下跌,担心买家可能会反悔。我想咨询一下这份买卖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益,如果买家后悔
我买了一处门市楼,因为过户手续费太高,想通过公证处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以后打官司,法律支持哪一方。 如果不公证,法律是否保护买方。房屋买卖协议和合同哪个具有法律效力?是写合同好还是协议好?
我买一拆迁户房,有买卖协议,房款全清了,我住进去了,没有房产证,现拆迁户主欠别人钱,给我买的房强行住入,我这协议还有法律效益吗?这事该那单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