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1年买的期房,购买合同上是120平方,今年交钥匙是开发商通知面积超出了18平方,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去年签的购房合同今天通知我有变动,多出14平方交工日期延长一年,要从新签订正式合同,不然就把房子卖了
去年10月份签订的买房协议,我交了30%的订金,房子面积151.02平米,交工日期暂定2011年10月底,可今天却打电话多了14平方,交工日期到明年的8月份,如果这几天我不去再签订正规的合同,就把我订的房子给卖了,我要求他们给多出来的14平米和交工日期延期10个月不早通知,要求他们有个合理的说法和解决方案,他们却说让我自己
我与开发商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合同中约定以实物进行补偿,且位置固定,面积固定,上下浮动不得超过2平方米双方互不找差,回迁时候回迁费用为零,如果甲方竣工后不执行合同乙方有权直接入住到甲乙双方约定地点合同约定2010年12月31日交房,。现该房屋已建成但超过了一年才建完,面积却超出合同约的面积的40平方米,开
拆迁房按合同时间已超出半年未交房,两套房一套面积超出,一套面积不够
拆迁补偿为国土面积1:2,车库为900元一平米给老户主,我家一套房国土面积为95平米,厨房面积未进房产证拆迁后补每套房三平米,补偿两套房国土面积为98×2平米,住房面积在98-105之间,拆迁前由开发商拿建造图给老户主选房签字,我选了两套,四楼107平米,一楼80平米,车库20平米,现在房子建好后开发商说四楼118.8平米,超出面积11.8平
商品房购买时合同上面写的面积为94平面米。房层建好后房管局量测面积为105平面米。超出合同面积11%。购买合同于2011.01.01签写,关于面积超出,合同上写的是(已房管局量测为准,房款多退少补)。请问我能合理退房,或不出那过多面积的钱吗。
商品房购买过程中面积超出合同约定的面积的款项支付和公摊过大问题
我在2011年年初够得一商业楼门面,门面大小为45.91平方米,须金额三十九万多,每平方米价为8869元。当时双方签订房屋认购协议,我方支付了首付50%,卖方于2012年年中交房。可是今年初,卖方要求签房屋买卖合同,要求买方再支付40%时,卖方突然告诉我房屋多建了近5个平方,超出约定面积10%,房屋总面积为50.71平方米。要求我
房屋是2011年11月30交工,延期到2012年7月8号才交,而且房屋涨出5平方超出国家规定.3%我
房屋是2011年11月30交工,延期到2012年7月8号才交,而且房屋涨出5平方超出国家规定.3%我家楼是80.49。是否有说法,当初我们签定是内部职工购房意向书,没有协议和购房合同,意向书法律是否生效
开发商没和我签购房合同,交工后面积超太多,是否可以只交多出的3%面积
您好,我买的房子只有收据,开发商没跟我们签购房合同,房屋交工后,面积超过之前约定面积6.69%,请问我是否可以只付超出面积的3%,其余的由开发商付
联系电话: 问 题: 我购买的门面房,购买时合同面积是22平米,可交工时开发商说是实测面积是25平米,签合同时已有面积超出3%多退少补的约定,当初没有在意,结果我们所有的商户都是面积超出合同面积,怀疑是开发家给我们设的圈套,请问应不应该补这3平米的钱 可是合同里已有误差面积有超出面积3%的部分多退少补的条款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