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是学校的安保队长,学校有明文规定要穿校服,挂胸牌,更严禁在校区内骑摩托车。所以安保队接到上级通知,队不按学校规定的都要拦下记下班级姓名。他们本校高2学生骑车经过被我爸拦下后发生口角,高2学生不看队长的证件,而已还骑车把我爸从5米高的台阶撞了下去。请问这属不属故意伤害?可以追加刑事责任吗?
对了,他属于无证驾驶,什么都没有。
高二学生17岁,也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吗?
我家是农村的,在村里承包温室大棚。前面的大棚后墙倒塌占用了我家土地。因土地被占用导致我们家的大棚无法安装冬天保温设备。我父亲去和前院邻居理论,要求其尽快清理。最后双方因口角发生打架事件。但双反都没有什么事。后经过村委及公安机关协调,要求对方2日内清理后墙倒塌物。第二日对方无清理意向。我父亲在次找其理
与对方发生口角,被对方打成肋骨2处骨折,去公安医院鉴定属于轻伤害,我可以要求对方如何赔偿,或几年刑期
与对方发生口角,被对方打成肋骨2处骨折,去公安医院鉴定属于轻伤害,我可以要求对方如何赔偿,或几年刑期
2009年9月 那时候我在一个娱乐场所上班,有一个同事a和另外一个同事b闹了点小矛盾,因为同事a是外地人,怕自己吃亏,于是叫我帮他喊两个人,我便碍于面子帮他喊了一个我的朋友,我朋友顺便带了两个人。发生冲突时,我不在场,只有同事a和那三个朋友,和对方两个人。我本以为我朋友只会去吓唬吓唬对方,谁知他们身上带了刀,
2009年9月 那时候我在一个娱乐场所上班,有一个同事a和另外一个同事b闹了点小矛盾,因为同事a是外地人,怕自己吃亏,于是叫我帮他喊两个人,我便碍于面子帮他喊了一个我的朋友,我朋友顺便带了两个人。发生冲突时,我不在场,只有同事a和那三个朋友,和对方两个人。我本以为我朋友只会去吓唬吓唬对方,谁知他们身上带了刀,
该案件属于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至死。或存在医疗纠纷的这类案件怎么处理 {赔偿及量刑}
案件发生2012年2月3日中午 这天一行3人 用字母代替A(死者)B .C.代替。走在路上碰到了其好友D和其女友E. 当时D要求A.B.C与其一同送其女友回家。当即一行5人便打了一辆出租车(当地的出租车都是私家车没有出租公司 也就是没有一个准确的计费标准。到达目的地时因出租车所要费用起争执发生打斗(A.B.C.D人员都赤手空拳)出租
因为口角,发生争执,一方回屋取了道具和对方打起来。结果导致对方一人失血过多死亡。被告人共四名,其中三人拿刀,有一人失手过重砍中受害人腿部,造成大动脉失血过多,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双方无仇,老板指示拿刀动手,结果失手过重。请问,失手过重致人死亡的那名被告,将会以故意致人死亡罪判处还是以过失罪判处。
朋友与A君家人发生争执后第二天清晨,A君用铁棍敲打朋友头部,致使朋友重伤入院,请问A君的行为是否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受伤害的朋友要如何利用法律的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
因邻居两家宅基地发生冲突,原告造成轻伤,又重伤,又重伤致死,事情是这样,我家房山外有一墙的地方,原告说是他家的地方,经大队,土地所测量并开了证明,测量的尺寸与房产证相符使用权由被告使用,原告属于无理取闹可是被告却判了个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十年原告弟一次做轻伤鉴定并有照片一张,经医院治疗出院前四天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