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第八条继承权 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继承法第八条继承权 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应该怎么理解,如果第二十一年的时候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就不能上诉了吗下
您好!叶律师,我有一问题想请教您:2007年2月李先生以感情不和起诉周女士离婚,两人结婚8年不育,领养了一儿子,法院通过协调判决离婚后抚养权归周女士,李先生付小孩抚养费直至10岁成年,并分两年付给周女士5万元,现共有财产全部归周女士。如今李先生再婚,且这几年间李先生以没能力支付因和周女士婚前婚后的财产都全给了周女士为
外婆于1997年去世, 外婆生前和我父母生活在一套公房里, 由我父母赡养到终老。 公房的户口本上有我外婆、我家三口、我小姨5个人的名字, 外婆是户主。 外婆去世后的第二年, 1998年国家公房改私房, 父母交钱将产权过户到我母亲名下,现在这套房改房的产权登记为我母亲。我外婆共有5个子女,其他三个舅舅都同意由我母亲继
我家房子旁边有一锅炉房 是一家省级单位的集体供暖 离我家房子不足50米 烟囱在我家房后不足5米 每晚震动不能睡觉 房子都震裂了 去当地环保局告 没人管 这锅炉厂侵犯了我的那些权利? 应该告谁?怎么告?或怎么解决?
行政复议期满时间逢10月3日假期,不服行政不作为而提起诉讼,期限15日内如何计算
在线律师:您好!咨询人因琼海市长坡镇政府法人陈镇长,于2012年8月3日,公报私仇,抄了咨询人的家,扣押了咨询人生活必需品,咨询人于2012年8月3日向琼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莫副主任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并同意予以受理该行政复议申请。然而,行政复议期满,复议机关至今(14日)未作出《复议决定》,申请不服依法提起
关于“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句话应该怎么理解? 比如上班后一直未签订过劳动合同,超过一年后才知道。。知道之日算是“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吗?
我想问一下继承问题,继承法上面讲的超过20年,不得提起诉讼是
我想问一下继承问题,继承法上面讲的超过20年,不得提起诉讼是什么意思啊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的详解
我从2005年-2014年在一公司上班,2011年发生工伤,2012年只办理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他赔偿都没办理(自己不知相关政策),2014年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也没有知道办理其他工伤事项。2016年4月又与原公司签订劳动关系,6月又发生工伤,2017年办理工伤相关赔偿手续时,才知第一次工伤赔偿受到侵权。 请问吴律师现在申
我是无责,对方全责,请代理律师提起诉讼,主要是赔偿事宜,请问律师的费用怎么计算
我是无责,对方全责,请代理律师提起诉讼,主要是赔偿事宜,请问律师的费用怎么计算,有什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