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我在公司工作13年,但是近期公司要从朝阳区搬迁到亦庄开发区,公司原来的名称、法人代表、组织机构代码都变了,原合同我签的是无固定器,但是工作地点写的是北京,现在公司让续签合同,就是亦庄新厂的新合同,因为离家路途太远,不想去,想知道能不能得到公司的补偿N+1,谢谢!
我现在的储运部地址在宝山区山连路 但是下个月就要搬迁到闵行区 考虑到今后上班路程较远 不打算到闵行上班 我是1997年11月27日在这家公司开始任职的 1998年的11月26日 我又续签了三年合同 也就是说 我离三年的合同期还没到 如果这样的话我是否能够得到相应的赔偿
我在我们公司工作一年半了(我们公司在宁波),今年3月份已经搬迁一部分到了江苏,留下了一小部分继续在原厂工作,但这个月(6月20号)房子已经到期了,公司又准备把剩余的10多名工人 搬迁到原厂不远的地方,但都不愿跟随去了,这样可以得到补偿吗
原公司搬迁,企业与员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解除无固定期劳合同,是否能给予经济补偿?怎么补偿?谢谢!
1.现在我公司由东莞市樟木头镇总厂搬到东莞黄江分厂,如果有员工不愿去(劳动合同没到期的), 是否可以得到劳动补偿.两个工厂是同一个法人代表.2.如果搬到分厂签劳动合同时,在合同上注明在总厂的入期日期,这样工龄是否可以累加.
公司在11月25日宣布卖给其他人在12月1日生效,员工可以选择继续留下来,但是没有年终奖金,同时,卖掉后还沿用我们原公司的名字,但是是独立经营,请问,如果我们选择不留下来,公司是否应该对员工有补偿,谢谢!
公司要搬迁了,我在哪工作2年了,当时签订很痛的工作地点是天津市武清区但后面附加标注(或天津市其他地区)。请问这样签订的合同有效吗?员工可以得到赔偿吗?
公司要搬迁了,我在哪工作2年了,当时签订很痛的工作地点是天津市武清区但后面附加标注(或天津市其他地区)。请问这样签订的合同有效吗?员工可以得到赔偿吗?
我们公司于两年后需搬迁,异地(跨市了)本人06年进厂的,如到时候不去的话是否会有赔偿的?我们的劳动合同是每两年签一次,如若赔偿的话是按进厂的日期开始算起的吗?公司要是强行要求我们过去的话是否可以拒绝?求回答!谢谢!
我在公司签的合同是深圳或东莞,现在公司要搬迁去东莞我不愿去因为那边底薪跟这边合同签的底薪不一样,这样我是否还能的到补偿,需要怎样与公司交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