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人滋事并拿椅子砸人。受害者顺手拿起东西把其打伤。之后醉酒人拿刀把受害着的手砍伤。责任怎么划分?
我父亲在舅舅家上班,当天轮到他和刘(喝醉了)值夜班,由于任务回来的晚些10点多到店,然后就把店里的门锁住准备睡觉。刘不让,并向父要仓库的钥匙说去送货。(当时为10点多父怀疑刘有不良动机)父说没拿。于是发生争执刘先动手拿椅子砸父,父随手拿起东西(摩托车缸盖巴掌大)将刘砸伤。刘不敌转身上了2楼,2楼是厨房和宿
(一)请问我前夫母亲及家人对我恶意迫害造成我心脏功能部分丧失且不可逆转(现已达到心衰四级肾衰晚期)是否已对我构成伤害?在我因其伤害诉讼期间又对我孩子伤害并造成后果,能否追究其刑事责任?谢谢(二)因其伤害我拨110报警,但派出所接警后却没有出警也不予处理,恶意拖延有意偏袒对方,我可否提起行政诉讼向公安机
请问如果起诉那“三个人”,他们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罚或者刑事责任呢
就是在今年的1月1日晚,“三个人”直接闯入我伯父家,什么也没有说,把我伯父和我哥打成了重伤,伯父和我哥住院花费了2万块医药费,请问如果现在起诉那“三个人”,他们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罚或者刑事责任呢,我们现在准备叫警察拘留那“三个人”《那三个人都是成年人》
上个月我的一位在湖南株洲一个KTV唱歌时,因占用洗手间与人起了争执,结果对方叫来地下出警队10余人将我朋友砍伤,现在法医认定是轻伤偏重加九级伤残,因朋友家经济条件有限无法聘请律师,希望各位正义的律师大人能够给予帮助解答, 一,我朋友的住院费已经花去一万余元,请问按照标准应该赔偿多少。 二,因为地
5月29日,公主岭市解放路口发生一起砍人事件,被砍伤者系一男一女两人,砍人者为女方的前夫,在被害人没有任何防备的情况下,造成男方左手小指断掉无法接上。左臂韧带断裂,头部10余道砍伤,右耳几乎全部掉落,女方类似,砍人者伤人后跑掉,被害人在送医院抢救时,已相当危险,幸亏抢救及时才没有生命危险,案发当时即有人
在出租屋里 电脑丢了物业原有监控 可是我找到他们 物业说监控坏的 以前的都没录上请问物业没有尽到责任
在出租屋里 电脑丢了物业原有监控 可是我找到他们 物业说监控坏的 以前的都没录上请问物业有责任吗 房东有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