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地建房顶发土地使用证110平方米,征测量挑梁超出原证面积14平方米,国土局执法要进行行政处罚。问怎处罚,根据国土法哪一条处罚,应罚坎多少元
请问10 年前的集资房现在办土地使用证的费用怎么计算?我看了一下网上说国家的政策是不收费只收手续费和工本费,但是我们这里的国土局说要9000圆人民币左右。请回答,谢谢!
我是2007年10月签约买房总造价是355778.00交房期是2008年5月31日一次性付款320778.00余下35000.00等2008年5月31日交房时付清,后因房地商延期到2009年2月28日才交房,他们按合同违约时间扣除冰灾4个月赔偿我们,又要我们按从2008年5月31日到2009年2月28日(不扣冰灾)尾款35000.00赔偿他们,现在总价345000.00要办理房产证和土地
我家住在一个镇,镇里有土地管理所.我家房子是91年建的,只有建方用地许可证,和土地管理所开的一些票据,建方用地许可证上的名字是我父亲的,现在我想办理土地使用证,并且办为我的名字,恳请各位律师给予知道一下,我需要那些手续或者该怎么做?谢谢
我在镇上从他人手中购得出让土地一块,上面已经建好民房,现在正办土地证过户,前手建房时办理过建房手续,但一直没办房产证,并且建房证也丢失了,只留有办建房证时的交款收据,现在我是否必须再办建房证才能居住,能否办下房产证来?
拆迁户自建房没有房产证,只有别人的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房产和土地过户
1995年拆迁搬到现在新的住址后,土地使用证一直沿用别人的名字,当时买房时,只有土地使用证,并且当时没有及时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后来就拿土地使用证贷款,直至2011年初还清贷款后,从银行拿回土地使用证,就接着在1995年建好的一层楼基础上加盖几层楼,问题是,像这中情况下应该怎么处理: 1、房产证怎么办理? 2、房
我们家十多年前集资建了一栋房子,当时没有办理相关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现在去国土局办理这些东西,但是遇到一个问题,就是当时集资建房缴款的条据上名字有一部分是亲戚的一部分是我父亲的。因为这个集资的名额本来是那个亲戚的,但是他把这个名额给了我们家,所以钱是我父亲交到他手上,通过他去交钱建房的,当时我们也
我向一农村购置了一块土地。房在85年建好,已拿到房产证。现在想问,就我现在的情况,可以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证吗?
失地农民用划拨土地自建房屋办理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后转让他人一半房屋重新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需交纳
我是一失地农民,2006年用划拨土地自建了占地151平方米建筑面积250平方米的住房,后于2007年3月办理了国土使用证,于2011年12月办理了房产证,现本人准备将房屋的一半转让出售给他人,重新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但我们为此要在地税局交纳几千元的建筑税,不知有没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这种情况该不该交这笔费用?
我们是仁寿文宫的,我们原有的宅基地占文宫小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已经被征收了的,但现在使用者还是我们自己,现在因为我们要改建房屋,想办理国有出让土地使用证,请问程序和步奏应该怎么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