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欠B50万元,B起诉并查封A房产两处,后开庭B胜诉,法院判决A承担偿还50万元。B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A与B在法院达成和解,并签订和解协议书。AB签名按印,一式三份,AB与法院各一份。和解协议内容规定:A于10日内一次性偿还B20万,下欠30万分10年偿还。B申请法院解除对A两处房产的查封。现在A准备出售房产,但担心B听说后会再次对A的房产进行查封。请问在A正常履行该和解协议期间,B是否可以再次对A的房产进行查封。
我是原告 被告与我商量希望和解还我钱,因为她现在只有这么一套房子而且这套房子如果拍卖了他有前科以后就没办法在贷款买房子了 所以我也同意和解(现在法院这边已经到拍卖这步了)我想请问 如果我同意和解 我的财产保全还存在不
别人欠我们的钱,大概3万元左右的,一直不还钱,也没有起诉的,但是最近听说他家马上征迁款就下来的,我想立马起诉,对他的财产冻结,然后来还我们款的,但是这个时间大概多久能执行吗?因为超过期限他的征迁款就被他自己拿走了。
有一生意伙伴欠我14万,约定每月还2万的,但至今没给(当时是他妈做的担保),想去对他的房子进行保全的,但调查下来房子不是他名字,是他爸一个人的名字,他爸已去世了,但名字还没改过来,我叫他妈做担保的,这种房子我可不可以叫法院做财产保全? 如果房子名字换成她家另外儿子或她孙辈名字了,可不可以去财产保全
你好,我是一个名国企销售经理,在任职期间,因所负责客户被债主逼债,造成该客户停业,法人被公安机关立案,造成600万货款无法收回;但在客户出事前,我公司已将该客户办公楼经法院扣压做货产保全。我在和客户业务期间一直是按合同从事经营活动,但客户出事后,单位没有任何处罚决定,就不让我继续上班,同时扣留我的风险
申请人现已确定保全错误,被申请人由于与案外人有合法合同而违约,案外人要求被申请人双倍返还定金,现被申请人提起诉讼,要求申请人赔偿损失,那么诉求中对于损失金额的请求,定金是否能够按双倍计算,还是只能计算一倍。
泸州有一个总公司,在南充设有一个分公司,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与一个开发商签订了一个建筑施工合同并大部分履行,双方在工程款支付数额上产生了重大纠纷。开发商申请了诉前保全,保全的财产在泸州,可管辖的法院是南充,我认为有问题,我见识少,没找着法律依据,故求法律支持和解释
交通事故案已立案了 开庭过后发现第二被告人写错了 然后撤诉再起诉 请问诉前财产保全是否还有效 第一被告人是否能拿回压在法院的钱??(起诉前用2万查封了第一被告的车 被告一又拿2万反担保拿回了车 第二被告是保险公司)
在诉讼前对被告的部分财产已经保全,现在到了执行阶段,由于种种原因,已经保全的财产不够清偿债务,需求保全被告的其他财产,想请教律师,是按照债务金额保全财产,还是要按照财产金额进行保全(财产是房产,而且财产的书额要远大于债务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