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同志你们好,我在上海宝山打工,我的工资是这样组成的,基础工资550元加上计件考核工资,每月工资进卡大约在二千左右,我上班是十二小时做一休一,上个月单位叫我加班7天半,一天十二小时,加一天班只给80元,上月也就是加了90个小时的班,五月份单位又叫我们这样加班,请问在劳动法上这样可以做吗?我的加班费应该要怎么算才合理。 另外现在上海最底月工资也有一千多元了,现在基础工资发给我550元算不算合法?
我们在佛山某报社干了5年的发行员,从04年10月左右到现在单位没和我们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一天的休息时间,过节假日也没休息,一年365天天天上班,没有过节加班费,没有法定休息日双倍工资,更没有帮我们买社保,我们已经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委员已经受理,仲裁委同意我们的没有签合同的双倍工资的请求和与单位补签无固定劳动
我们在某报社干了5年的发行员,从04年10月左右到现在单位没和我们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一天的休息时间,过节假日也没休息,一年365天天天上班,没有过节加班费,没有法定休息日双倍工资,更没有帮我们买社保,我们集体5人已经申请了劳动仲裁,并且已经接受理当中,仲裁委支持我们的没有签合同的双倍工资的请求和与单位补签无固
律师同志你们好,我在上海宝山打工,我的工资是这样组成的,基础工资550元加上计件考核工资,每月工资进卡大约在二千左右,我上班是十二小时做一休一,上个月单位叫我加班7。5天,一天十二小时,加一天班只给80元,四月份也就是加了90个小时,五月份单位又是叫我们这样加班,请问在劳动法上这样可以做吗?另外我的可班费应
我是深圳市 一名物业保安员 在这个公司里 周一至周五 每天 16;00--17;00 都有一些工作培训 我来这公司2年了 非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每天 16;00--17;00) 还要经常接受这样的培训 并且没有任何的加班费用 若不去培训有时还要经济上的处罚 我想咨询一下 这样合理么?
本人从2008年开始与公司签定的是无固定期合同,合同规定为月薪每周工作五天。同时公司强制我附带签定一个必需星期六上班才能拿到合同上的工资的协议,一直以来公司都在强制着我星期六上班,如果请假了星期六还是不扣钱的,加班的话每小时按合同上的工资折算。可上个月公司给我算加班费时去按27天折算,本人去询问时,公司却
交了辞职报告,单位让提前离职,就算我休息了,之前的加班费不给了合理吗
请问,我提前一个月打了离职报告,单位没到一个月让我提前走了,之前的加班,就算给我补休了,没有加班费。这样合法吗???
2010年全年周六周日加班共计60天,我辞职了,公司不给我加班费,还说我的不算合理加班。
2008年至2011年2月份在山东桑乐太阳能有限公司工作,在2010年全年周六周日加班(在外地出差),我在2011年2月份提出辞职,在2月28号,辞职手续按照公司要求正式办理完毕。我办理手续时询问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我60天加班,怎么算,人力资源部经理给我的答案是按照加班天数计算加班工资,现在他们说我的加班不算合理加班为由
工资体系改革,是否需要与员工协商?而且经过员工同意?如果申请改革前加班费仲裁,加班工资基数应为多少?
1.本人入职前与公司口头约定6天8小时,月薪4000.2.签订劳动合同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920元(2010年8月到2010年2月,东莞最低工资标准为920元/月),5天8小时3.工资条内容为:应出勤天数26天;工资4000元;实际出勤天数26天;工资4000元4.工资改革后工资条内容:应出勤天数21.75;工资1100元;平日加班;加班工资;周六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