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生前神智清楚,立了一份遗嘱,规定:当老人老到生活不能自理的时候。只由小儿子照料。其名下财产全归小儿子所有。老人因为不太会写字,按了手印。并直接将房产证改到了小儿子名下,在此遗嘱上老人其它孩子也都签了字。此事已经过了将近20年。但是去年当老人生活不能自理且神智不清楚的时候,小儿子反悔,要求分摊照顾责任。各个兄弟也没有跟他计较。不知道此种情况这份遗嘱是否还有效。如果其它儿女要起诉是否能获得法律支持?
二楼的意思是,即使不履行遗嘱里的规定,此遗嘱仍然有效? 另外,老人已故。这种情况是不是拿小儿子一点办法都没有了啊?
各位律师好,我想咨询,老人亲笔立下遗嘱,10多年前的事,没有公证。遗嘱内写将3间房子平均分给老大(老大的孩子)共同享有居住权和继承权,老二老三各1间。现在老大老二都做了放弃继承遗产的公证。那老大的孩子是否可以继承遗产,可以继承多少?
律师,您好,现有下述问题需要咨询: 我母亲的父亲刚刚去世(母亲早就去世了),在他去世前以他父亲的名义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但房款在四年前是我母亲全额交付的,当时老人就立了一份遗嘱,遗嘱写明该处房产归我母亲所有,并且我母亲的所有兄弟姐妹(共四个)也都在遗嘱上的见证人处签了字,但该份遗嘱并未公证,现在老人
我哥因生病去世了,留下了一套房子,房子是婚前买的,房贷是婚后还的,但是自从我哥生病以后,房贷钱都是我姐姐帮忙交的。我哥生前立了遗嘱,当时在场的有律师,村长,还有邻居。也拍了视频和照片。但是律师没有到公证处公证,这样的遗书,如果在法庭上,是否有效,房子是按遗书分配,还是法律上分配
你好!房屋装修,由于装修公司的设计师突然离职,妻子与装修公司签署了一分终止合同的条约,在条约后面有这样一条:截止合同解除之日,关于原合同约定的乙方未履行的内容不再履行,此后双方没有任何权利利益关系。因为房屋已经装修一大半了,中间涉及到以后的维修问题,而且要求终止的施工等合同的签名不是妻子,而是丈夫,
儿子和妻子并不知情的情况下 父亲在两个亲姐姐的唆使下立下遗嘱 在自己死后将自己名下的财产 由两个姐姐继承 这样的遗嘱是否有效
前几年我买了套房子给奶奶住,房本上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但户口本的户主是我奶奶,后来我老姑一家也迁到我奶奶户口本下,经常来跟我奶奶住,现在我奶奶去世了,立分遗嘱要把房子留给我老姑。当初买房时奶奶和老姑一份钱也没出,而房本是我的名字,但我老姑常住在那。请问我奶奶有权对这套房子立遗嘱吗,现在我老姑赖在那套
父亲有一再婚前一处房产,口头许诺给再婚配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无效,是否3个子女,继子(再婚配偶再婚前所生),再婚配偶共5人可均分该处房产?
2010年5月我在南京一家远洋公司上班。做船员,2010年5月11号上的船出海远洋,之前只签过大学毕业就业协议,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直到2010年9月在大洋航行的时候签了一份劳动合同,通过邮件方式发到公司去了,之后我是2010年12月份下船回家休假,一直至今,公司也没有派我上船,社会保险也一直没有为我交,当时签订的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