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租一栋酒楼给承租人经营,在合同里承租要求可以在租期中将房屋部份分租或转租和将房产全部转租和转让予第三方。我是房东,我只是将酒楼和经营权出租给承租人经营,他有权力把我的房产全部转租和转让予第三方吗?我只是将房屋出租并没有将房产转给承租人,转租和转让对我的权益有什么样的区别?
房屋转租无效,承租人因此收取的转让金应全部返还?还是返还一部分?
承租人在未经出租人许可,私自于今年2月27日将商品房转租第三人,并收取转让费27000元。第三人在经营期间,出租人告知第三人,承租人无权转租,将于今年合同到期(8月18日)收回房屋使用权,为此,第三人于今年5月27日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决承租人返还转让费27000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查明房主于今年8月28日向承租人发出
转租店铺合同应该怎么签才能很好更好的保护到承租方的权益,需要注意些什么?
我现在想租下一个店面,店面在二楼,是一楼一做饮食店转租的。饮食店因为生意不太好所以要转租出二楼。像这样的转租方式,签合同时我应该注意些什么呢?因为我害怕到时如果他一楼的饮食店哪天关门不做了,把我交给他的房屋押金拿走了,真正的房东又来收回房子,这个时候我跟转租者签的合同怎么签才受法律保护,如何能避免以
你好,我现有一间门面房。在08年时租给房客卖衣服,当时合同签订是3年时间,到今年12月就到期了。由于她又是从前一位承租者以四万的价钱转让过来的,因为经营不佳,她想转让,可是一直无人问津,于是她决定在没有征得我同意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转租,并想从中赚取一点房租。就在第三方租客搬进来时被我发觉。看在她经营不佳,
你好,我现有一间门面房。在08年时租给房客卖衣服,当时合同签订是3年时间,到今年12月就到期了。由于她又是从前一位承租者以四万的价钱转让过来的,因为经营不佳,她想转让,可是一直无人问津,于是她决定在没有征得我同意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转租,并想从中赚取一点房租。就在第三方租客搬进来时被我发觉。看在她经营不佳,
我是2012年7月22号从别人手里花了11500元转让过来的门面 我看了之前他们签署的合同上面并没有明确写不给转租 只是写了装潢费用不可当做转租费用处理 当时转租的时候房东在当面并没有说这个房子以后不给转租 转租合同房东也签字了 马上到10月一号 我们就要和房东签署合同了 房东现在说以后不给转让 我该怎么处理呀? 房东有
接手别人的转租房子,交了转让费用,房东现在说只能租一年了。现在能找房东要回来吗?
房子是从别人手里转过来的,给了别人转让费用。后原来合同到期,没有签订新的租房合同,但是约定适用原来的租房协议的条款。现在房东说只能租一年就不再租了。那我原来交给别人的转租的费用我还能找房东要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