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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房屋转租无效,承租人因此收取的转让金应全部返还?还是返还一部分?

房屋转租无效,承租人因此收取的转让金应全部返还?还是返还一部分? 承租人在未经出租人许可,私自于今年2月27日将商品房转租第三人,并收取转让费27000元。第三人在经营期间,出租人告知第三人,承租人无权转租,将于今年合同到期(8月18日)收回房屋使用权,为此,第三人于今年5月27日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决承租人返还转让费27000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查明房主于今年8月28日向承租人发出通知,因其未经房主许可私自转让房屋使用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房主于今年10月16日收回房屋使用权。
显然本案中承租人与第三人的房屋转租合同无效。
问题:
第三人要求承租人返还其收取的房屋转让费27000元,应全部返还?还是部分返还?有无相关法律依据或判例(提供)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hua02……(山东-临沂)
提问时间:2008-10-25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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