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在3年前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做的是商业贷款,我是主贷人。该房屋没有办理产权证。今年3月一审法院判离婚,8月,中院下达民事裁定书(对方撤回上诉)。一审中判该房屋归我所有,剩余贷款由我偿还。现在我需要去办房产证,房产局因为这套房屋有商业贷款,所以要求银行出具同意书。银行要求我变更商业贷款合同和抵押合
父亲与继母婚后有一处房产,系夫妻共有财产,房产证上写的是父亲的名字。如今父亲年事已高,想把属于自己的一半立遗嘱给我,但是房产证目前在继母手中拿不出来。请问这种情况父亲没有房产证是否可以立公证遗嘱给我?公证遗嘱都需要哪些手续?另外证明此处房产父亲所有的一半所有权需要什么手续?
父亲与继母婚后有一处房产,系夫妻共有财产,房产证上写的是父亲的名字。如今父亲年事已高,想把属于自己的一半立遗嘱给我,为了防止以后纠纷想立公证遗嘱,但是房产证目前在继母手中拿不出来。请问这种情况父亲没有房产证是否可以立公证遗嘱给我?公证遗嘱都需要哪些手续?另外证明此处房产父亲所有的一半所有权需要什么手
我和丈夫07年注册结婚,09年5月以丈夫的名义买了经济适用房。我的户口至今还未转到丈夫的户口本上。当初的首付是由丈夫的父亲交付的。以后我交付了1年的按揭。今年5月丈夫开始付按揭,现在是11月。现在我们如果协议离婚,丈夫承诺将房子给我,但是现在现在房子按揭没有付完,没有房产证,这样的手续应该如何办理呢? 盼您
我共有兄妹三个,我父母亲分别于1994年和2002年去世,留有房产一处,由于长子(我哥)长期不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因此,母亲在去世前留有公证遗嘱,其遗产(主要是房屋)由其余二人(我和我弟)来继承。但由于我哥很早以前就将房产证、土地证拿走,致使我们无法办理有关房产方面的各种手续。象我们这种情况,如何办比较合适
各位专家,你们好,我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 今年我附近有熟人要卖房,正好我们需要,就和她联系,确定要买下来,已经交了40000元押金,让她不要卖给别人,等我向其他人说起这个事的时候,特别是说起这个房产的年限变更的时候,全部都是说房产年限是按老房产证的年限为准,老房产上写的是40年,这房子是在96年政府出让的
父母共有房屋一套,父亲已去世10年,现母亲一人居住,其共有3个子女,母亲有权将房屋通过立遗嘱的方式赠给赡养她的某一个子女吗 父亲去世后,房产已更名在母亲名下,母亲可以全权处理吗?
关于共有房产过户的问题,把两个房屋共有人其中一人的份额过户给另一人
我和前男友之前买了一套期房,有房贷,首付是他付的,我和他是房屋共有人,也是共同还款人,我现在和他分手了,为了避免我俩以后不必要的麻烦想脱离出来,现在房子下来了,想趁办理过户的时候把房子过给他,他现在的意见是:先签份额协议,我尽量占很小的份额,然后办理房产过户,把我那部分卖给他,因为我的份额很小,契税
律师您好,请教一个问题。因为一些误会,导致我离婚了。结婚时买的房子只写了男方名字,(目前仍有贷款),离婚协议房产归我(女方)所有,贷款我一人负担。离婚后尚未办理房产更名手续。现在我们消除了误会,有复婚打算,请问我们复婚后,房产证如果不办理更名的手续,这房子是否属于我的个人婚前财产? 办理更名怕伤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