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或12月左右,公司的老板(外国人)和义乌一家供应商产生了不快,工厂把做的五金产品成分全都搞错了,本来是要50%铜和50%锌的,合同上也是这么写的,但是后来检测出来表明98%是铅; 自得知结果以后,开始2通电话工厂还说把货款退回来,但是后面再怎么打电话发邮件,义乌工厂都没给任何回复;这样的话老板要追回货款,请问怎么个操作法?是找浙江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吗?望知情人士可以指点,谢谢!
我公司是外贸公司,产品在国外注册,现委托国内工厂生产注册商标产品,准备出口,要与工厂签委托书,该有什么条款可保护我司权益。
我公司有一员工,入职不到3个月不辞而别,照公司制度3天旷工为自动离职。但随后2个月后,他家人突然说他被查出肝癌晚期,要求公司给钱。公司员工出于爱心做了捐赠,但其妻子嫌钱少,不接受,要6万。请问这样的情况怎么处理?
3人合伙成立物流公司,因金融危机,公司亏损12万左右。经营过程中甲将其投资陆续抽回,还差15万左右,甲便携合伙款15万潜逃。公司成立时乙投资30万元,丙、乙及家人在找不到甲的情况下,乙将公司所有物产低价卖出收回15万元,还差15万,便逼迫丙写下了欠乙15万元的欠条。丙找我做的担保,现在乙起诉我还15万元,我该怎么办
我现在是在放产假,公司怀疑我损害公司利益,私吞公司款项,可款项始终在公司里。结果公司没发我产假前上班的工资,并把我停我社会保障卡,我该怎么办?
之前我跟朋友合伙开的公司,因为法律债务问题关闭了,法人是我朋友,我只是股东,我知道最后我们公司是判输的.公司关闭之后一年多,我自己做法人新开了一家公司,办公地址我也选在旧公司那层楼那里,因为离家近,可是最近突然中院的人上门来找旧法人,我说是现在新公司的法人,以前那个公司是我朋友的,他们看了营业执照后并询问一些问
本人(占股份17.6%)和其它两人(占股份71.16%和11.24%)一起入股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后因经营亏损严重,经占100%股权的全体股东于2011年6月17日开会,形成如下决议: 1、全体股东同意公司转让,底价200万。 2、如未能转让,公司经营时间截止到2011年7月31日,从8月1日起停业转让处理。 现占71.16%的股东又不同意转让
合伙开的公司,本人先撤股,其后产生财产纠纷。经双方协商,营业返款有部分在我手上,但是其中大部分是本人股份应得,后经口述协商,我将于8月15日之前返还其余不属于我的钱财,后立一张借条字据,借条字据是一张A4纸一撕两半,立据日期为8月3日。借款方持有纸张的上半部分。借款方现在多处恐吓我,要求我还款。现在这些条
关于劳动者个人原因离职后重新回公司产生纠纷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个人原因离职后,相隔几个月又重新回公司上班。之后双方产生劳动争议纠纷。如果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是从第一次入职开始算年限还是第二次入职开始算(因为工作年限的长短涉及经济补偿金的多少)
前期在这边投资了一生意。中途找一朋友合伙。并且注册了公司,我是用货物、办公设备、前期周转资金的费用金额占有的股份, 他的后续投资的现金。 现在我们不想做了, 他这边不肯算我前期的周转资金(当时投资使已经使用完了,不过算了股权的),非要按后续投资的资金算,这样在法律上合理吗?
前期在这边投资了一生意。中途找一朋友合伙。并且注册了公司,我是用货物、办公设备、前期周转资金的费用金额占有的股份, 他的后续投资的现金。 现在我们不想做了, 他这边不肯算我前期的周转资金(当时投资使已经使用完了,不过算了股权的),非要按后续投资的资金算,这样在法律上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