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8月7日进一家公司,职务是业务员,9月8日(星期六)被领导叫去办公室,告诉我交接一下工作,让我走人(没有告诉我为什么),我把工作交接给领导完毕,去人事兼会计处算工资,人事没有算工资,说直接把钱打到我银行卡上,星期一就把钱打进去,我把银行卡给他,他在报销单上面的备注一栏把我的卡号登记了上去,具体写什么我没有在意,而后叫我签名,我说现在还没有领工资,不能签名,他说签了后就不用来公司签名了,当时也没想太多,感觉还是信任他们肯定会把工资给我就把名签了。现在是星期二下午了还是没有把钱打进来(昨天和今天上午我都有联系那个人事叫他打钱的事),我担心他们不给我工资了。另外,更重要的一点的是:我进厂后就填了一份入职表,也没有让交身份证,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帮我办理任何保险(比如: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这些),而且好像全厂的员工都是这样,至少试用期是没有购买任何保险的。请问:公司算违法吗?我可以去投诉吗?(我刚刚进厂一个月零一天就被开除了)
大连安娜苏化妆品公司不给员工开支,请问相关人士,我是不是可以采取法律到劳动保障局投诉?还是劳动仲裁?
大连安娜苏化妆品公司不给员工开支,请问相关人士,我是不是可以采取法律到劳动保障局投诉?还是劳动仲裁?在试用期辞职不给发工资,试用期他们定在一个月不合适也不给发一分工资,这样是不是违法?
公司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是否可以主张工资收入损失 不按《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而是按 劳动部关于发布《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通知(1995年5月10日劳部发[1995]223号) 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主要是赔偿金也就经济补偿金的二倍,也没多少,但如果计算工资收入损失,就会有不少了。在劳
公司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是否可以主张工资收入损失的问题
公司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是否可以主张工资收入损失 不按《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而是按 劳动部关于发布《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通知(1995年5月10日劳部发[1995]223号) 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主要是赔偿金也就经济补偿金的二倍,也没多少,但如果计算工资收入损失,就会有不少了。在劳
我于2011年4月1日在这公司入职,入职时只有该公司当地区域负责人口头交谈了一下工作的相关事情,接下来就开始工作了。到6月11日向区域负责人提出离职。理由是:公司为何不与我签一份劳动合同。对方的回答是:这不存在签合同,你不想干就走人就是。 该公司分别在5月15日,6月15日,7月15日向我交行账号汇了三资工资。 根据以
此员工因工作散漫,无上进心,所以公司准备开除她,侧面了解她好像怀孕了,但是她从来没有告知公司怀孕了,也没有提供书面证据,外形也看不出来,因在试用期,也未签定劳动合同。公司是否可以开除此员工?是否违法?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合同但未提前通知,是否违法 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合同但未提前通知,是否违法 是否可以要求赔偿,能得到多少赔偿 比如 1个月工资还是可以要求更多的赔偿,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合同但未提前通知是否可以作为劳动仲裁的证据。 谢谢
在公司得到赔偿后却被下降职位,公司是否正规对待,我可以投诉吗?
如果在公司受伤后,你也在公司得到应有的赔偿了。公司却把我调到其他职位,即是下降了职位?我可以投诉他们吗?
公司搬迁,如果不愿意去是否可以要求单位给劳动补偿金,如何计算劳动补偿金
各位律师,我们公司下个月要从市区搬迁至郊区,劳动合同上有签订工作地点是搬迁前的工作地点,我如果不愿意去搬迁后的工作地址上班,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解除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劳动补偿金,工作5年了,该给几个月的补偿金? 如果公司在劳动局有备案,是否同样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