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于2008年5月4日起在用人单位工作,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续签《劳动合同》。2010年3月31日,用人单位口头通知申请人办理移交手续,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移交及后续工作至2010年4月27日止。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安排休假,反之,安排劳动者每周全天上班,其中在法定假日也是全勤上班;2009年4月1日由于用人单位步入正轨,故安排劳动者每周休息一天,但违反了《劳动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未安排补休,也未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在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时也未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多次找用人单位就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协商未果引发争议,由于劳动者拒绝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却以劳动者擅自离岗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请问怎么办?
用人单位违法劳动合同法,我想解除劳动合同,所要经济补偿,怎么办?
用人单位违法劳动合同,未足额支付加班费,年休假未耍未支付3倍工资。 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我又该怎么办?
我六年的劳动合同于3月21日到期,在向公司索要保险补偿及经济补偿金时,公司以我的合同已经到期为由不予支付补偿金,说合同到期的情况不存在经济补偿。请问这种说法对吗?我该怎么办? 单位说我的合同自动到期,不属于解除合同,所以没有经济补偿一说。 按照公司的规定,离开时要填写一份离职单,我在3月20日(合同到期前
请问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是否得到经济补偿 我是2004年7月签定的实习合同,2005年7月签定5年的正式劳动合同,2010年7月31日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请问能得到经济补偿吗?如能得到,补偿金额应怎样计算?谢谢!
劳动合同已经到期 公司不续签 不安排新岗位 也不表态 怎么办?是否应该给予经济补偿?
在现单位已工作7年,合同续签超过三次。现在劳动合同已经到期 公司不续签 不安排新岗位 也不表态 怎么办?是否应该给予经济补偿?公司不是很景气,总公司也不表态。着急啊。也不知道是不是该去找新工作?那样是不是就放弃经济补偿了?
用人单位在合同到期时不与劳动者续签,请问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经济补偿吗?
我在一所学校工作今年7月底满1年,合同刚好到期。7月12号通知不在续签,工资发到7月底。请问我可以向学校提出经济补偿的条件不。如果可以又是怎样算。 麻烦各位了,谢谢!
本人于2010年5月24日进入一工厂任人事助理,试用期三个月.直到8月3日工厂仍未给本人缴纳社保(后得知厂纪厂规规定试用期满后方购买),本人以此为由提出离职,但工厂拒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局调解时明确告知其应当支付,但工厂故意拖延,拒不支付.我该怎么办?如果仲裁,我可请求哪些事项,可否请求其故意拖延给我造成的损失以及是否能
我1999年就在现单位工作,单位就给我定过08年一年合同,合同不是当地规范的合同书,前后再也没定过合同,.1988年才给我交养老金,我去年3万5千,却给个人只交140圆,怀疑单位按最底养老金交,另外年休.加班费等都不是按国家规定.几次提出意见,单位搪塞.我想不做了.怎么向单位提出哪些经济补偿,它有哪些违法,可以向它提出补齐08年之
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职工流动、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劳动争议
本人八二年上班与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合同,零二年单位以减员增效为名与本人解除了劳动关系,当时补偿四万多元,现在每年的养老保险逐年上涨,一零年将近六千元,现在的物价和几年前已经大不一样,像我这种情况现在是否还可以向单位索要物价上涨的补差。
新开的公司 员工都还没签劳动合同 老板说公司事不多 要给员工放长假 又不给相应经济补偿怎么办
谢谢律师.我们现在面临的问题是这样:从8月份筹备公司到现在,员工都是陆续进厂上班的,时间不一,到现在都还没签订劳动合同.眼下老板说工厂事不多,要给几个部门的所有员工放假至年后再上班,又不提补偿的事情.我们都怀怀疑老板是想变相解除劳动关系,不知道该怎样去走这些程序,去劳动局递交劳动仲裁申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