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06年八月给我的前妻写过一张欠条,上写欠她五万,有写支付方法,有我签名。但是这是因为当时是因为我们05年十月十月日离婚后,我父母把我们住的房子卖掉价值十万但是房产证上是我父亲的名字,她要求分得一半五万,我当时不懂法以为父母的房子就是给我的,我就谢了欠条说慢慢还她钱,实际她是没有借给我五万块钱的。而且
我家前几天借出去7万元人民币 欠条内容如下 借条 借***人民币柒万元 70000.00 借款人***(画押) 担保人***(画押) 2011.*.** 请问下 这样的欠条有法律依据么 谢了哈
我是丧偶后带着孩子嫁人,当时那个人是外地户口,没有工作和户口更无财产,他当时就带来一包自己的衣服和他的狗狗来我家的。结婚后他和他的父母都住在我们家每月还给他女儿500的生活费。他在跟我结婚之后拿我自己的房本去抵押贷款投资生意,后来他外遇婚变无心经营造成公司损失我也负债累累。发现他外遇后我几次规劝他不听
由于我妈社交广,认识不少黑道的人, 上个月鬼使神差的信了某个大佬的邪, 把屋里仅存的40W借到别个袅, 勒哈可好,么司房贷阿,生活费阿,压力全下来袅, 开始我就跟我妈说了,不要借钱给这些班子, 她不信,非说么司别个可以有路子帮我们赚钱, 我就愁了,我就随他去, 好,就在前天,那大佬说他儿子结婚请宴, 我
请问欠条上的"债务人"签字非本人签字,是由别人代签的,我觉得我是可以不用还欠条上所提及的欠款给"债权人"的。是否正确,请律师明示。thx.
请问夫妻离婚后一方给另一方出示的欠条有法律效力吗?有时效限制吗?另外,离婚前手签的离婚协议,但正式离婚时的法律协议,因一方有点欺骗,所以当时另一方心软与原手签协议略有区别了,那离婚后之前那个手签的协议是否还可以产生法律效力呢?
刘律师: 你好! 我与男朋友交往一年半 现分手 交往过程中他曾经帮我偿还了12万的欠款 还出钱帮我买了8万元的车 车是我的名字 总计金额20万元 现经双方协商我于20118月1日还其5万 其余15万5年内还清即每个月还2500元60个月还清,这个欠条该怎么写呢 因为当初他所出的钱有一部分为银行汇款 他手里有银行汇款回执 手机里
5月份,我让一个朋友骗了6万元,她给我老公写一张借条,没有她的身份证复印件,但有她的手印和我老公的手印以及各自的签名,没有写归还日期,就写了她向我老公借了6万,在她哪里,我也签了字,是愿意投资,还交了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她骗我是个好生意,你老公不要做的话我还你们),这样的话,她和我老公写的这张借条有效吗?
我的店铺转让给我朋友了。价格11万,可她因为资金紧张,先付我6万,还有3万的货款也就是还有8万块没有付清,这种情况是写欠条还是写借条好呢?要不要公证?如果要公证,要到深圳龙华哪个部门公证呢?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