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2年5月1日租下一套住房,房租为一年一万元,支付方式为半年一交。由于我之前租住了一套住房,房东把住房卖给了另个个人,一开始房东说房子他们要用给儿子结婚,要我在找一个房子,于是我就有找了一套住房,于2010年5月1日签订合同。合同都签订好了后,没过几天之前的这家房东又说房子他们暂时不用让我继续住。由于合同上没有写明不得转租,也就没跟房东说,所以我就把后来租的这套住房原价转租给了别人。本想在给房东支付下半年房租是告诉房东,可房东在第3个月时发现房子转租给了别人,要求和我解除合同,但第三方有不愿意搬走,我想问问有关人士这样的问题该如何解决?
我与中天置地签了一年的租房合同,合同没到期我想转租,与中介公司协商,我个人找到新租户,新租户和中天置地重新签合同即可,但是中天置地要扣取我一个月房租(1400元)的费用,请问这个费用合理吗?合同中规定不能私自转让,但没有规定此项费用。我如何解决。
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五年合同,但在合同区内又将出租区内一部分地方强租给了他人,现在承租人因此无法交预房租,出租人将其刚上法庭,应做何处理 协议如下: 甲:出租人 乙:承租人 1合同期为5年。 2租金为*元,乙方交清第一年租金后,甲方移交房产。以后每年10月31日为交付租赁日期。 3租赁范围:**整体。
承租人伪造假房产证、身份证冒充业主转租房屋,次承租人要求退还押金
承租人伪造房产证,身份证复印件,冒充业主转租房屋与次承租人(业主完全不知情),现在业主要求次承租人即刻搬离房屋,次承租人已经向承租人要求退还押金,经协商不定,承租人拒还押金,次承租人以承租人伪造他人证件诈骗向警方报案,最后经警方协调,并在派出所承租人与次承租人达成协议,于次日退还押金给次承租人,当场
我租了一个商铺,因为买卖不好干所以我不干了转租给了另外一个人,另外一个人想干鲜奶店但是他的机器必须要用粗的电线才可以,所以现在想换一根电线,但是房东不允许,他就找到我说要退房子,房子现在已经租出去一个多月了,合同是我和他签的,当时房东也在场,我现在已经在别的地方开了一个店,我现在不想退房子,请问一下
现在是这种情况。我现在租的这个房子,和我签合同这个房东不是该房屋的产权人、但是我已经和他签了一年的合同,并且付了半年的房租。请问。我们签的这个合同是有效的么?受法律保护么?
问题一:一个二房东转租给我公司的一个房屋部分楼层,在合约上的每月租金后面备注了未税,后来他们要我们提供房产税,而且是一年一交,请问这样合理吗? 问题二:在合同其他项目(如电梯费用,灯箱制作费用)之类的合同上写了一次性结清的金额,未标注是否含税,请问我公司需要提供这个一次性结清费用之外的额外税呢? 以
您好!2012年3月,我(房主)与一对夫妻签订租房合同(2居100平米,为期一年),并注明不得转租、合租。而今天查房时发现,该出租房内居然住了近20人。与我签订合同的人已经无法联系到。现承租人出具合同显示,出租甲方为中介公司。他们签订合同时,中介公司声称有房主的委托书,并出具了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房产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