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赔偿问题吧。发生在陕西农村,今年年初村上开会要建村址(包括小广场,村委会等),村领导通知我家不要继续对苹果园进行管理,和我家谈好苹果树赔偿事宜,谈好后我家领取了部分赔偿金(一万五千元),村上领导通知我家砍掉果树,但家人觉得该把全部赔偿拿到以后再砍树,于是有砍树,但也停止了对果园的管理,过了几个月,部分村民反对建村委的选址。现在就这样拖下来了,近日,村上再次通知不再征用了,也没讨回预付款,就这样马马虎虎,不了了之了!但果园经过几个月的荒芜,已经不堪入目了,杂草丛生,树体腐烂坏死严重,病虫害泛滥,农时耽误,果树枯死较多。经济损失严重。家人急忙请人把荒草锄去。但是农时已经无法挽回。我家现在不知道该去告村上还是等村上向我家要钱时在讨说法,我估计损失大于15000元的预付款,但估计给村上要不到钱,不知道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能不能不理村上,也不给他15000元预付款,事情经过没有书面文件,只是口头,但有很多人证?请律师同志帮忙从法律角度分析一下,给点建议,非常感谢!
您好!我还想问下就目前这种情况,我们觉得预付款可以接受,但又怕村委以后会要钱,我又要及时救治果园,但又怕损坏证据,是我主动起诉村委了结此事好,还是等村委来找我再解决?有必要拍照留证吗?不知村委还会来要钱吗?家人不想先起诉村委,这样拖着对我们有好处吗?
关于农村果园承包方面的事情想咨询一下:我将果园承包给一村民,承包期限20年,还没有签合同。如果国家征用土地,赔偿金归谁?如果按照果园里的树数赔偿,赔偿金归哪一方?目前苹果树还没有收益。如果写合同要注意些什么?
请问退养职工根据政策,企业招收其子女,老职工户口迁回村里,户口写明了是粮农,但享受养老金待遇。现在村里分征地款不给老职工发,合理么?
我可以从中得到什么正当补偿。以下是合同内容: 土地承包合同 发包方:原平市王家庄乡石河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宋润根男,57岁王家庄乡西街村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本村村西河滩有的复垦土地90亩,经公开发包,乙方愿承包经营,因乙方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一致同意由乙方承包。为
政府征地两年多 还没赔款就有工程在施工了 村名去阻拦就发生了暴乱有村名受伤 十多辆小车被烧 有几个村民到北京去上访后被通缉 后抓了 定的罪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他们会被判刑吗?判多少年
律师您好:五年前,我爸爸与我大爹合伙办了一个预制板厂.一人拿了一半的钱办的.当初签了协议.一人办一年.当我大爹办了第一年以后.就换我爸爸来办第二年.第三年又换我大爹.但是到第四年的时候本来该我爸爸.但我大爹发现效益很不错.就跟我爸爸说他再办一年.改成每人办两年.我爸爸认为他是长辈就没跟他多说就答应他了.按说第五
我是一个农民,现在开始征地了,其中有一部分地是种着别人家的地,现在征地了,是人家的,土地补偿费给人家,地上物补偿费归我。征地签字是该地主签字还是树主签字? 征地现在是按村子里的规定执行还是国家的规定执行?如果补偿不合理,不交地继续种 这种情况怎么解决? 我在口粮田上种着果树,签字程序是先找 地主签字还是
由于处于开发地区的我家,修建工厂占我家土地,导致众多人的不满,七嘴八舌的乱议论说,之前给我家分的地多了,到现在好长时间了,一直缠着我家,政府说给解决,但到现在了还没说法。
我有一个邻居村民,户口村里,他家住城里。他家有一块菜地弃荒了,后来叫我们家去种。在我们家耕种期间,我们在那里育了一些树苗。现在那块地被征用了。我家种的树苗赔偿款是3.8万元。但现在因这事闹起了矛盾,要求分成,经司法机构调解我家补偿他家500元,他家不服要求平分,政府叫我们私了。现在其他几户家的青苗补偿款都
前几年,因支持家乡张桑公路建设,我家的田、地几乎全部征收,唯有一间靠近工路边的老木房子没征收.因当时没有给我家指定新的安置点.今年我想将靠近公路的老房子翻修一下。我家岩塔下面原是我伯伯家的农田,征收后用来修了村路.现在多出来的约60平方米的空地,也是我家现在唯一的一个出口,本想着我家田地全部都被征收了,村
我和黄忠发本是很好的哥们,因在本村畲前分到240平方地,于2002年借黄忠发搭建厂房使用【未含突击抢建部分】,未收任何租金,2007年因南安市征用建南安大道时被黄忠发侵占申报安置。我多次与其交涉未果,始终置之不理。经村、镇领导调解不了。请问有什么办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