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打造旅游景点要修建围墙,但是围墙距离屋后檐滴水只有十厘米。屋内不透风而且排不出水,到雨季就容易造成房屋受损塌陷。政府给予的答案是,没有在房屋正门口不影响出行就可以不用商量就修建。请问是否侵犯了相邻权?政府是否有权利随意修建?我们去找政府人员商议,政府人员还叫派出所的人员来警告我们阻碍公务。请问这
二楼住户违章搭建,把公用面积占为私有,严重影响三楼住户。三楼住户在多方多次申诉无果的情况下,请问三楼住户要是不同过法律途径,采取非常手段强行拆除二楼违建,已达到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目的。会有什么不良后果吗?
我们是福州鼓楼区澳门新村三座业主。我们前面是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大楼基建工地,据了解,在我们住房前面将盖起两座高楼,最近,他们在打桩(可能是测地质结构)过程中,我们发现有些测点靠我们住房很近,担心将来高楼建成会影响我们住房的采光、通风,阳光照射等。请教律师,这是否涉嫌侵犯邻居的相邻权。在大楼建筑方案审批
邻居向我家门上抹粪便,使我的租客提前退房, 问题1。如到法院起诉,邻居是否应赔偿我租客提前退房的房租钱? 2。邻居是否应赔偿我精神损失费?
北房三间,我俩间 邻居住一间 他北房后山墙 开了门脸 [没开业]他前接的自建房子,朝我这侧开门,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和隐私权 他自建房南侧开以开门 ,互不干扰。
相邻权妨害纠纷案,一,二审驳回原告请求,想申请再审,谁能帮我?
一审被告在居住区内的楼头架设一道铁门把铁门以里称做是他家的院子并阻止妨害原告通行到自己家窗外,居住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无奈之下将其告上法庭,请求排除妨害拆除铁门,在被告未能向法庭提供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法院仅凭其答辩就把答辩的内容认定为是事实写进判决书,驳回原告请求且二审维持原判,上诉人(一审原告)不服
我的一块大田,有大堰,小堰供水现在政府修公路,修广场,把小堰,水沟也毁了。三年来我这块2.5亩的水田只能做包谷,受到粮食收入,品质下降和减产的侵害,又加上三面都是房子,阳光彩照和空气流通减少,就收干粮也遭到减产。现在我的田前面又要建房,四方都被房子围着,田只有无收了我该怎么办?
我们的房子在农村,是一般的平房,现在是一个四合院,邻居也打算盖房,但是他要盖2层的楼房,因为两家离得很近,两家北房、东房之间只有不到5米的距离,势必会遮着我们的房子,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我们找那个部门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如果协商不行,起诉能不能争取我们的权利?起诉的话需要准备哪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