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定中途离职,不发放已核算出的绩效工资预留部分,是否合法?
2014年1季度,绩效工资13600,4月份发放6800,剩余部分公司年终发放。但我在8月份离职,公司文件规定中途离职的,不发放剩余部分? 是否合法? 能否申请劳动仲裁 要回? 谢谢
您好,我是一家国企员工,公司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绩效工资按季度发放,现在我要辞职了,但是公司有两个季度的绩效都还没有发,那我辞职后公司就不发这两个季度的绩效工资给我了,合法吗?我是不是有权利要求公司补发我应该得的绩效工资?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2013年参加工作,2016年3月从公司辞职,公司2015年绩效工资是5月份发放的,2015年我的业绩全部达标,如果没辞职应该会发放我绩效工资,但2015年并没有我的绩效工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中,关于绩效工资有这样一句话“自动辞职、被解聘人员不予以发放绩效工资”,但未说明不发放的是新年度的还是上一年度
合同上写的是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我们这里是1600)发放工资,基层一直都是固定的工资发放。领导是绩效工资,上个月突然基层员工也扣发百分之30-40的工资,公司说是没有完成销售任务,(我不是做销售的)加上五险一金,扣除了一千五左右,包含了两个月的养老医疗(公司说这个月提前扣一个月的),和一个月的住房公积金
请问在公司工作了一年,被公司解聘了,离职前的绩效工资是否应该予以发放呢
请问在公司工作了一年,被公司解聘了,离职前的绩效工资是否应该予以发放呢,如果不予以发放,是否能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