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59岁,因之前与一卖店滕姓女老板发生过口角,在10年十月份在毫无防备下被卖店女老板伙同其肖姓儿子打成肋骨四根骨折,鉴定轻伤并十级伤残(我方有两名证人证明其母子都打我妈了,其儿子对我母伤残处进行了踢打,对方也有两名伪证人说其儿子没动手,只有其母打人了),现法院已经下来了一审裁决书,判被告滕姓赔偿4万
邻居与我的家人发生一点小纠纷,便将我家人打成骨折,造成轻伤,本地的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但是对反从家人入院以来就不闻不问,甚至否认自己的犯罪事实,更是拒绝接听公安机关的电话,我想请问,像这样的情况,我家提起上诉后,公安机关是否会将伤人者抓获?如提出刑事诉讼,对方会被怎样量刑?还适用缓刑吗?
俩人打架一方已造成伤害害(致轻伤)另一方仍然拿起马札要拍死已受到伤害的一方被其他人阻拦是否构成故意杀
俩人打架一方已造成伤害害(致轻伤)另一方仍然拿起马札要拍死已受到伤害的一方被其他人阻拦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
俩人打架一方已造成伤害害(致轻伤)另一方仍然拿起马札要拍死已受到伤害的一方被其他人阻拦是否构成故意杀
俩人打架一方已造成伤害害(致轻伤)另一方仍然拿起马札要拍死已受到伤害的一方被其他人阻拦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
由于打架置人轻伤(司法鉴定为轻伤)行政拘留期间,处罚为故意伤害罪,后来转到刑事案件上,有37天延长调查还是什么的,在这期间,还是故意伤害么?会不会被公安局劳动教养?还是会走司法程序? 人现在已经被刑事拘留了,但是还没有正式被上诉。
我朋友在厂里上班时被同事出手打伤,我们当场报警,警方赶到后他已逃跑。到医院检查为腰椎损伤之类的问题,花了几百块,还在继续治疗。现在那个人已回来要求和解。请问我们应该让他赔偿哪些费用,应该叫他赔偿精神损失费吗应赔偿多少?(我们没有过错)这样受的伤厂里面有责任吗?
我被故意伤害为轻伤,走完公安和司法,现法院已传票叫我去开庭,我写了个诉讼状是按国家法律赔偿标准30000元写的,但是如果让我法庭替他说话我要求赔偿60000元是否能赔偿?如果不赔偿法院会怎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