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0年底购买的期房,目前正在交房期,合同上约定先交一年的物业取暖,房屋的实测面积在交房后办理房产证时提供,当初在签合同的时候已经是在交完钱后的4个月了,虽然我们觉得有些是霸王条款,但是还是屈服了。我们买的是134.2平的高层,公摊32.4。目前我们觉得1、公摊数量太大了,开发商不给我们提供面积实测图,2、不交物业取暖就不给我们钥匙看房,3、房子的封闭式阳台没有了,4、一条主要道路扩建,开发商口头承诺的离道80米就剩40米不到了。 开发商的律师说,根据合同约定,我们必须交物业取暖然后接房,根据约定改变封闭式阳台并没有造成业主的使用功能变化,所以没有通知我们,道路扩建按政府的规划,和他们没有关系,并且售楼员的话没有直接证据,实测面积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给我们提供。 所以我想咨询一下,我们有维权的 可能么?
各位律师好: 我于今年8月份在苏州新创理想城购买一套住房,此为商品房。合同规定交房日期为2009/12/30日前,现在开发商让我去交费用(契税1%,维修基金120\m,办证费(460)三项),然后过几天交房时候再交(物业费,装修保证金2000,垃圾清运费5\m)。现如今我有几个问题如下: 1. 开发商不同意先验房后交钱,合同上对
你好 我在今年1月份交房时,发现我们的楼道很窄,而且东侧两户入户门开启式互相影响,发生门撞门现象。并且B户型入户门开启后影响A户型出入。 要求物业解决,但是过了两个月也没解决,他们解释说是结构问题,要我们找销售部解决。 我们应该找谁解决啊?谢谢
在新房验收过程中,房地厂商在业主交清房款的请提下才允许验房,结果发现地下室有特别多的管道,建筑方还说很正常,我应该如何维权?我可以要求解除地下室买卖合同吗?
我新购买了房子,6月30日前交房,开发商现在通知我去收房,我去了新房去看了。。找出了40多出问题。。就没有签字验收。那过了合同规定的6月30日收房我没收房,这样的事情怎么处理?还有开发商说必须先签字后再维修。。这样40多出问题我不可能认可房屋质量。。现在这样的情况如何处理?我的房子是精装。。请问我6月30日前不
拆迁者与我们商定一平米换一平米,其余按市场价格计算,3楼4楼每平米补加200元的楼层差价。但我问要求出兑换平米外还需要补加我们装修费。这样合理吗?
我才买的新房是顶楼,还未装修完就发现楼面多处漏水,经过开发商几次处理后仍然有新漏水点,至今还未处理好,请问我应该如何保护我的权益?
精装房验收时开发商曾承诺的每平米2000元装修标准,验房时问题很多,(地板起鼓,门窗不严,外飘窗人造石有裂纹,厕所地面瓷砖颜色明显不一致等等)业主一致认为装修质量不过关,是赶工期造成的,也就是说合同中承诺2011年12月20日交房延期了,造成装修工期缩短,质量不过关。业主怎样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