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灌云县正在搞大规模拆迁,有政府人员讲说政府先把土地所有权手回,然后再转让给开发商,不叫政府参与拆迁,政府参与的行为不叫商业拆迁行为。请问他们的说法对吗? 江苏省灌云县以2005年航拍图为标准,在图就视为合法建筑,不在2005年航拍图就称之为违法建筑。这样的标准是否有法律支持依据?2010年3月初,县政府把该
例如开发商有10000平米出让地,按规划条例建筑密度35%时,只能用3500平米建房,剩余只能作房子四周间距,房子建好后卖完后,四周间距6500平米地的使用权属于开发商还是属于业主?或者属于政府?政府是否有权无偿收回?
我是农场退休职工,退休后以较职工高的承包费包的农场土地种植的果树,现在县里搞开发无尝收回土地,我们投资种植的果树也被收回而且什么也不赔偿。我们要求什么都不赔的话树是我们自已种的我们砍回来烧柴,结果也不行说如果要把树砍了就把医保给停了。不知退休职工的医保还是原单位给负担的吗?这种情况能要求赔偿吗???
我是农场退休职工,退休后以较职工高的承包费包的农场土地种植的果树,现在县里搞开发无尝收回土地,我们投资种植的果树也被收回而且什么也不赔偿。我们要求什么都不赔的话树是我们自已种的我们砍回来烧柴,结果也不行说如果要把树砍了就把医保给停了。不知退休职工的医保还是原单位给负担的吗?这种情况能要求赔偿吗???
60年代政府用集体土地建粮站,现粮站倒闭多年,集体有权收回该土地
60年代政府用集体土地建粮站(已查不到当时是否有补偿或其他协议),、粮站倒闭多年未用,现政府拍卖土地开发,原集体强烈抗议,认为土属原集体所有,集体有权收回该土地吗
我们村的少部分村民和政府承包的土地,经仲裁判决(2011.5.5)土地归我们承包者所有,但仲裁判决书一直放在政府手里,直到2011.5.17日才把判决书给到我们手里,没有土地的村民就阻止我们种地,现收到人民法院的判决书(2011.5.25)(包地的村民并没有收到法院的传票),说我们农民没有能力种地,现政府要收回土地,并且不给
职工下岗失业多年了,政府下文收回国有土地,单位或县政府如何来安置职工?
我单位是从事生猪养殖业的,是郴州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之一。单位性质属于国有事业(企业管理)单位,由于种种原因,于2003年3月改革,一是买断职工工龄,解除合同关系;二是生产经营实行租赁经营(合同期限是2003年03月-2012年02月共10年)。 改制近10年了,有7人职工已调出或考出外单位,尚有干部7人(在职3人),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