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和叔叔早前盖了一所四间的房子,当时有分家单证明爸爸和叔叔各两间。但是后来办理房产证只写了叔叔的名字,现在叔叔不想再把房子给我爸爸,请问我爸爸的合法权益能得到维护吗?
我今年3月份租住一间房屋,现在合同到期,对方以我没有在解除合同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为由,不返还我交的押金。我这个时候能不能拿回押金。( 当时合同中这样写的:5、如承租方毁坏房屋、电器等,出租方将扣留押金,不足由承租方支付;承租方在租房期满一个月前,书面通知出租方。)
由于我哥是残疾人,当地在房屋拆迁的时候照顾我哥一套房,条件是我哥必须已婚,所以我哥随便找了个女子户名,现在的房产证上是我哥和那个女子的名字,我哥是户主。当时由于还得交一笔7万的费用,由于无力承担,因此就先让我姐住了,她家承担了这7万元。现在我姐要离婚,请问这房子我哥能单独公正到我哥的名下吗?如果不行,
我在05年的时候买了别人的半栋房子`当时就签了一份简易的合同一直没拿房产证`当时签合同的人是房主的老婆`房产证上是房主的名字。现在他们想收回这套房子,请问下当时签的那份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您好!!我男朋友有一个房子,是他爷爷以买卖的名义给他的,所有买卖程序都有,已经过户了,但是现在我男朋友的叔叔,和姑姑都不知道这件事,先请问如果他爷爷以后不在了,他姑姑和叔叔来要这个房子的钱他们来找我们打官司,他们有赢的机会么?还用他爷爷现在写个遗嘱什么的么??
1.纠纷房屋是我爷爷财产,我爸有一弟一妹,其弟英年早逝。 2.由于爷爷在世时,子女都有其各自住所,其中有一小屋(纠纷房屋)为爷爷居住。爷爷晚年时立有遗嘱,让我爸拿一千元存给其弟儿子账户作为遗产或者说培养资金(叔去逝早,儿子那时还小)。之后房屋由我爸作为继承人,并且我爸必须承担起独自抚养我爷爷的责任。这些
今年一月份我家购买了位于武清区的江林公寓园中园商品房。原本承诺交房时间为五月一,但是实际八月一号才交房。按合同对方要按当时贷款利率进行补偿,可是更过分的是我和家人前去收房时测得实际面积远小于购房时所说的94.3平米。即使减去公共面积分摊后仍少7平米。与售楼处沟通后对方反复推诿,推卸责任给设计院等部门,声
村里做柏油路,购买的地皮。本身包批,后来又交造地费。经过三番五次去报批,却未有批下来。最后,自己建房3层半。现在镇里,说我违章建房要拆房。这算合理行为吗?
因改建住房.曾起並开庭审理.未宣判後调解.法院制作了民亊调觪书.在权威和同仁的关係下.被告无奈接受了不公正的调解.时隔13年後的今天.因在共菅墻上开窑户.又引发了新的纠紛.现在能否将以前法院调解的不公正的重新堤出耒.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敬恳解答.谢谢.
母亲本来有一套公共租赁房房本是我妈的名字,户口里面只有我舅舅一个名字,我妈在警察的劝导下和舅舅签了份委托协议,让其全权代理,而现在舅舅独占房子已经超过两年,想请问律师我们可以有什么补偿或者打官司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