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外地女子于去年嫁到阳江,现想向您咨询:我目前想在阳江买一套商品房,想办理按揭贷款。但我户口未迁至阳江,房产的名字只能写夫妻双方名字,同时这是属于婚后财产。请问如何办理这套房产与我先生无关,去公证可行吗?如果可以那应该如何公证呢?
律师您好,有问题请教,我父亲在前几年因为囊中羞涩,和爷爷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住房,住房的房产证是我父亲的名字,但是在购买这套房子的时候,我爷爷曾经和父亲写下:“共同出资购买房屋,父亲出资¥万,儿子出资¥万,父亲出资大于儿子”,律师,这种协议有效吗?
你好律师:我想问一下,我们结婚的婚房是男方父母出资,付首付,我们在结婚前他个人付了将近一年时间,随后,结婚后我们共同还贷,但房产证是结婚后才办下来的,像这种情况怎么界定房产是属于婚前还是婚后的?要是法院判会怎样判?
我父母在前年的时候离异,当时父母共有一套商品房,然后离婚协议中约定这套商品房归父亲(房产证中写的是父母的名字),然后在房管局直接过户给了我,是由父母的名字直接过户给了我。父亲现在找了后妈,想把房子要回去,有没有这种可能?
双方于2011年9月9日登记结婚,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根据《婚姻法》相关条例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现自愿就婚后财产作如下约定,并遵照执行: 甲方于2012年6月购买位于深圳市布吉**家园的房产一套,现房屋产权证正在办理之中。该房产价值: 万元,该首付 万元及相关税费 万元,共计46万元,由甲方父母为甲方出资购
案件的基本经过是: 我儿子09年与前妻离婚,离婚前生有一女,今年5周岁,从出生到现在一直由我们抚养。离婚时法院协议小孩归男方抚养。(我是小孩的爷爷),去年11月我儿子与另一女子再婚,未生育。目前我儿子名下一套,(暂时叫做A套吧)(银行正在还贷中)属于再婚前财产,与前妻无关,与现任妻子无关,再婚后还有一套房
我家有兄妹二人,因父母不满儿子的所作所为,有意将现有住房在百年之后由我继承,为保证我个人利益不受损失,请问父母以赠与或是遗嘱哪种方式进行公证比较好?如果现在选择赠与方式,可不可以待老人百年之后再予以过户?
09年我跟女友出资买了一套商品房,按揭。房产证写明两人份额我70%,她30%,现在两人分开,我欲购下她名下份额。咨询如何办理?在不转银行按揭的情况下,以后过户不存在麻烦!请沈律师给予帮助!QQ519738435
A公司想用一个法人股东的B公司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股东同意。请问该贷款是否有效?A公司是否可以B公司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B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否有责任或有何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