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生了一个男孩,2012年3月份生了一个女孩。目前2孩子户口已经报了。第1胎早婚早育已经罚7000元了。就是第2胎要罚多少。。2孩子的父亲已经结扎了,农村户口,有知情人士帮忙回答下
女儿嫁出后生了孩子,计生办叫结扎.计生办到女儿家找不到女儿(因为女儿外出做生意)就到她的娘家找她老爸,她老爸也不知道女儿在哪,计生办的人找不到人就把她老爸打了一顿,她老爸的衣服都被撕烂掉,老人怕事不敢怎么样就让他们打也不敢报警.可事后那计生办的人却报警说老人妨碍公务.这可怎么办好啊! 证据1:物证有撕
您好,我有一个计划生育方面的问题想咨询一下:我是清镇市某乡镇的, “我已依法登记结婚,并符合第一胎生育条件,现正办理第一胎准生证。男方所在的当地计生部门告知我们,办理准生证需女方出具未生育证明。于是我前往以前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办理未生育证明,在办理过程中,计生办工作人员告知我,我属于未办理《生育证
孩子出生已经17个月了,在这过程中办理户籍是准备和妈妈落在一起。在当地计生部门怎么也不给出具落户证明(计生部门出具的婴儿落户通知书)。推说让村委会办理,村委会推说计生部门办理,使用一直不能办理。这样该如何解决?如果走法律程序,该怎么弄?(孩子是第一胎,其他手续都有,母亲户口在鄂尔多斯准格尔旗,父亲户口
我朋友是再婚的.之前未生育过,他老公也是再婚的,之前有两个孩子,离婚时跟了前妻。两人都是湖北农村的,07年生了一个孩子,已上户。现被人投诉说超生,计生委核实时说情况属实,联合法院,将其全部财产(3,4W)冻结,然后给她发了传票。两人都在外地打工,膝下只有一个孩子,按09年的计生新政策,他们这种情况是合法生育,
我俩都是初婚,生两个男孩子07年与09年, 确实是违法计划生育,刚被诉讼。但是有个小插曲,在11年到计生办处理此事时,无意中被我看到计生办档案里写着我爱人是再婚,一下子冲昏头脑,回家与老婆较劲,打架。我爱人为了证明自己是初婚,去计生办问其原因,里面熟人告之:今年乡里计生任务指标没办法完成,应付上面(市计生
我在单位工作9年,今年7月份到期,单位领导要求我一个月之内上环或者交医生证明(不适合上环的),如果没有就当作自动辞职,请问这种要求合理吗?因为上述原因,现在已经8月份了,单位还没有跟我续签合同,请问我这月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