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人殴打共花费2000元医药费而且对方先动手。当时医院说我是轻微脑震荡,但是医学上现在叫脑外伤。给我开了脑外伤的诊断证明。派出所明显向着对方。只给500元和解费。对方把我打晕,我只是推了对方一下,对方什么事也没有。派出所还要处罚我。我觉得很委屈。我该怎么办?请帮帮我!!!
邻里纠纷,A持刀闯入B家打闹,B与其家人拿锄头把A赶出家门后将A头打破,导致A住院。A头脑仍然清醒但需要做手术。目前B与其家人已经被拘留。请问B事实上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我们上海物流公司与浙江物流公司签合同约定由我们搬运浙江物流公司运来的货物。货到时,我们公司叫了几个搬运工,与我司并无劳动关系,因我司事先不知货物为化学品,在没有防范措施的情况下,搬运工的手受伤了,且需做截肢手术。问搬运工的损失由谁来承担?搬运工是否可直接向浙江公司主张?因目前医药费均由我司垫付,我司
因管理疏忽,导致人员当场死亡。当地部门次日交与家属要求火化。家属将其尸体火化后,当地部门随即不予理会。拒绝家属的赔款要求。该如何处理?
我的两棵树木被一位80岁老人砍伐当做柴火。于是我打算从他那将柴火搬回自己家。结果其持棍欲打人,危机时刻只得将其推倒。其受伤住院,鉴定为轻微伤。现其起诉要求赔偿人身伤害医疗费。请问我方行为可否认定属于正当防卫,且他砍伐别人树木本身有过错,因此可否不承担责任?并且向其所要树木损失赔偿费?
有个民事纠纷 当事人不小心失手将另一方推到在地导致骨折,事发地在崇明,此次骨折完全可以在崇明当地医院治愈,但是受害人要求到市区三级甲等医院医治,并用进口药物,这些药物不在社保报销范围内,请问当事人是不是可以不承担或者承担这些医疗费用 谢谢 崇明是率属于上海的一个郊县,离上海市区比较的远。
因邻里口角,一邻居与母亲发生肢体接触,把母亲打倒在地。并把我母亲打压在地上将近半个小时。造成母亲器盖淤青,腰部损伤,由于摔倒时头部撞到地面,头部疼痛情况一直未得到好转。110警察进行调解,对方一次性赔偿我母亲1000元医药费。调解书写双方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赔偿的医药费已经超出对方赔偿的医药费,切去
我的两棵树木被一位80岁老人砍伐当做柴火。于是我打算从他那将柴火搬回自己家。结果其持棍欲打人,危机时刻只得将其推倒。其受伤住院,鉴定为轻微伤。现其起诉要求赔偿人身伤害医疗费。请问我方行为可否认定属于正当防卫,且他砍伐别人树木本身有过错,因此可否不承担责任?并且向其所要树木损失赔偿费?
今天因为小孩子与邻居发生争吵并动起了手,各方都有点皮肉伤,但对方称她的手指骨折了,先声明:我们并没有打到她的手,有可能是她在想打我们的时候,碰到了旁边的车子上。请问我们要负什么责任嘛?在线等答案,谢谢! 注:现在已经交110来处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