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住房,以前由于单位领导把房子抵押贷款,所以房子都未办理房产证,现在房子要拆迁了,房子有95个平方,赔60个平方,装修只赔2万,请问应该怎么算这个赔偿问题啊
单位房改期间,我曾于1993年、1996年两次向原工作单位缴纳购房款,有单位的收据为证,收据的收款名称是“预收购房款”。但单位将购房款挪作他用,一直没为我们办理房产证。2005年我已调离原单位,2009年原来单位想拆掉我的住房,并说我没有享受房改房,房子没有卖给我,理由是没办房产证。真的是这回事吗?我们该怎么办?
婚后单方买单位住房,无房产证只有发票.买房手据,现要离婚,房子怎么办?给予另一方补偿多少?
婚后单方买单位住房,无房产证只有发票.买房手据,现要离婚,房子怎么办?给予另一方补偿多少?
2002年,地方政府在房改时要求单位的房子出售给个人,当时出售后政府只开了收据,没有办房产证,说后面慢慢办,但一直没有办下来,现在房子因规划要拆,政府现在说只赔当时买房子交的钱和后面的装修费用,想问问这样赔偿合理吗?应该是怎么的赔偿合理?
看中一个单位集资建的二手房价格也还公道,房主说可以公证,如果后期出现因产权问题造成纠纷无法解决的,退还全部房款。这样操作可以么?因为听说这样的房子购买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是真的很想买,如果按他说的去公证,具有法律效力么?真的有什么问题,买房子的钱要的回来么?
1998年我单位分配给我一套福利分房,缴费3万元,因为我不满意楼层,1999年5月单位新盖住房,给我调整到这个新楼,200年11月我结婚,2002年单位给办房产证,补交了10350元,折算了他的7年工龄,我的5年工龄,现在我起诉离婚,孩子归我,他请的律师提出按照市价折算房价,约18万,减去我第一次交的3万,剩余15万元,我分给他7
单位福利性质的集资建房,尚未拿到房产证,现离婚,如何处理房子和户口问题?
房子是婚后男方单位福利性质的集资建房,购房合同是“北京市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合同也是男方一个人签字的,但是贷款合同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的。 现在想离婚: 1、如何处理房子问题?如果男方需要房产,男方给女方的经济补偿是按照市场价还是北京市的指导价格来执行? 2、女方在北京无地可落户,且不想在北京买房了,
政府修路,需要拆迁。我本人于2002年在单位购房一套,按当时的说法属于房改房,办有房产证,也在拆迁范围内。拆迁部门不针对我而针对单位,单位领导说再给我安排一套旧房,面积差额按市场价补齐。当时也不和我签拆迁协议。我请问:单位和拆迁部门的做法对吗?
关于铁路住房改暖气,耽误营业房营业的赔偿问题,我们家在内蒙古通辽市,我们租住了一个铁路的营业房,可是最近铁路房建段供暖车间说是需要改暖气,需要把老式的集体供热,(一个主阀)改换成一家一户单独阀门控制,(防止有的个别住户不交暖气费),大概需要2,3天时间,我想咨询一下,我们这2,3天营业房不能营业,我们的损
父母在七年前离婚,离婚时平分了财产(一处平房和存款)。母亲有严重的精神疾病,离婚协议上父亲答应治疗她的病,因此他们这些年来一直住在一起。但实际上父亲只是给予部分经济上的补偿,在精神上并没有支持母亲。离婚后房子进行了扩建,扩建费用大部分是由父亲出的,现在房子升值了,那么现在分割房产的话增值的部分也要平
各位专家 大家好,我是公司的销售人员,老总安排我周末开他个人的车带客户出去玩,结果在途中我追尾前车负主要责任。4S点店定损赔偿对方一万五,老总的车只交了交强险,我方修车也需要一万左右。 目前公司要求我赔偿一半,我觉得太高了,我工资只有2000元,本职也不是司机,在老总指派下陪周末陪客户公干,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