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在编教师,由于一时疏忽没问清楚,我申请调动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已经办好手续,但接受单位不同意调动,不发调动函。我现在能不能再办理辞职啊??
我是一高中在编教师 因生活变迁需调动工作 现在南京一学校同意接收我 并且教育局人事局也同意接收 我想咨询一下 这样调动编制是调入方负责还是由调出方负责 需要我个人从中协调么谢谢麻烦了
您好!我是一名在职的教师,我想换个工作,在申请调动时遇到这样的问题,对方说:我的申请太迟了,不同意申请,辞职也没用,如果我直接走人的话,教育局将在三个月后除名,然后将我的档案封存,我将无法拿到我的档案,也将无法进入新单位上班。面对这样的霸王条款我该怎么办?
与公司在A地总公司签合同,没有注明在哪工作,后来去了B地和C地,但现在一直在C地工作了二年,请问现在要调回总公司,我可以不同意吗?能不能得到工龄补偿?如果申请劳动仲裁,找A地的还是找C地的,怕人家不管啊。 律师费用贵不贵?另外我是到A地还是找C地的律师??
我18岁的时候应和朋友斗气,盗窃坐过牢,后来被判一年缓期两年。现在准备结婚了,但是做过牢的事情我对象不知道,现在要迁户口,我想问的是犯罪记录是否都写在我的个人简历上面?户口接收地是否都知道我之前的事情? 她是否会知道。
我在一所完中任职美术老师15年,有编制,2010年考上了师大统招研究生(档案未交师大,以另一个单位委培形式出现,其实是自费生),和学校协议1年返回,停薪留职,我按协议时间回校工作,在没想到回校后强迫我替另一位计算机老师接管全校计算机设备的账目和实物,(此人因其他问题被领导贬下车库看自行车,此人账目明细错误
我在一所完中任职美术老师15年,有编制,2010年考上了师大统招研究生(档案未交师大,以另一个单位委培形式出现,其实是自费生),和学校协议1年返回,停薪留职,我按协议时间回校工作,在没想到回校后强迫我替另一位计算机老师接管全校计算机设备的账目和实物,(此人因其他问题被领导贬下车库看自行车,此人账目明细错误
与总公司A地当时签合同没有注明在哪工作,后来在B地工作了一段时间,又调到了C地新工厂工作了二年,在此地已适应。现在总公司以本人不适合在B地工作为由调本人回A地工作,其实就是变向解雇,这里的管理人员都是这样的,稍有不顺老板意愿,听信谗言的。不想说了,请问我可以以不接受调动为由得到一年一个月的工资补偿吗?但
本人今年毕业于山西某院校,毕业时将户籍迁移到了山西省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现在由于特殊原因需要把户口再迁回学校,但是学校户籍科告诉我已经不能了,请问还有其他办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