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公共服务单位。我一天在上班正常办公时,有个女人插队骂骂咧咧要求我给她提前办理相关手续,我未加理睬继续工作,这时她在窗口外互然对着我大打出手,我出于本能站起身抓入她的手,和她撒扯在一起,其间我受伤严重,她的胸部也有我的轻微抓痕,而后她去我们单位领导那里大吵大闹,而我也报了案,我们相互之间都因此住院,后经调取监控证实,是她动手在先,派出所也说不怨我,住院一周我花了三千元的医药费,而她只在当在用了点药,我俩现在都未出院,我的医疗费用是我单位负责的,通过派出所调节,我想让她负担我的医药费和象我和单位陪礼,她后条愿意承担但拒不负担我的医疗费用,我们的事现在还没了结。我想咨询一下遇到这样的事。我该怎么行使我的权益,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伤害?谢谢
二零零九年的三月二号,我去当地公安局办理通行证的签证,当时替我办证的是一个女的工作人员,她的态度很不友善。问她什么她好像很不耐烦,我填的表格是邮寄服务,她找我要了一百块钱,也没给我开什么收据,我也就给了她。可现在快一个月了,我的通行证却一点消息都没有,我要我家人帮我去查一下为什么还没收到通行证,我家
和同事发生争吵后,老板知道了,我和老板吵了几句,他完了拿起凳子砸了我,头部缝了四针,身上,脸上全是伤。当时我没有及时解决过了一周后找他他就说不管了
工作时,于同志发生摩擦,被对方打成轻伤,调解不成,怎么办??
我朋友在单位工作时,由于让手下同志干活,对方不同意,导致摩擦,导致对方(1人)与其动手,我朋友没有还手,他走后,我朋友于单位联系时,对方伙同3人再一次群殴我朋友后,逃逸。我朋友在医院诊断肋骨骨折,医药费6000多元,警方调解不成,对方宁可拘留而不拿钱,请问,这属于工伤吗?是有他们单位赔偿还是他们个人赔偿?
我妈妈将近六十岁了,因对方老婆诬蔑她偷东西,就找上门理论,对方老婆气势汹汹的逼上前来抓伤我妈妈的脸,并把她推倒在地,我妈妈随手就抓了块木块朝她头上打去,没想到木板上有钉子,把她头给打伤流血了,现在对方包扎好了住在医院里不出院,我们也在等待调解,对方是三十多岁的年轻人。 当时就报警了,因对方跑到医院住
如果不打掉我以后将不能怀孕。我想把孩子生下来 是不是在怀孕10个月期间男方应该付我一点孩子的营养费之类的阿?这个问题得怎么解决? 帮帮我阿,我很可怜的。我现在去找工作是没人用的,
孕妇要辞职,公司不给批,怎么办??如果在工作中孕妇出现什么意外,谁负责???
孕妇要辞职,公司不给批,怎么办??如果在工作中孕妇出现什么意外,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