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养人是福利院,被收养人已年满18周岁,经收养、被收养人双方协商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吗?
1、送养人是福利院,被收养人(曾为弃婴)已年满18周岁,经收养、被收养人双方协商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吗?如可以,需要什么手续?
2、解除收养关系后,户口独立出来吗?
1、送养人是福利院,被收养人(曾为弃婴)已年满18周岁,经收养、被收养人双方协商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吗?如可以,需要什么手续? 2、解除收养关系后,户口需要变更吗?同时,可以独立出来吗?
收养关系已正式解除,可儿童福利院却拒绝接收,请问我应怎么办?
15年前我收养一名女婴,现已15周岁,我身体健康状况原因,和家庭经济变故,前不久经她本人同意,已在民政局正式解除收养关系,现在只差送回儿童福利院就行了,可福利院却以不收14周岁以上的和没床位为由,拒绝接收,请问我应怎么办?
老年养父母沉迷与购买昂贵保健品,已经欠债近万元还要购买保健品,甚至试图去借高利贷来买保健品,被收养人多次劝说无果。请问这种情况下被收养人是否可以申请解除收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