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今年26岁,家有一个姐姐,双胞胎,父母健在,父亲与母亲离异,户口皆在父亲乡下祖屋上,姐姐未嫁,自己未结婚,祖屋合计73个平方,现姐姐要求在拆迁的房产中分房,至少需要一个小套,由于祖屋面积较小,这样的话,我结婚就有可能在房子的面积上较小,姐姐以后出嫁,男方家有房产,而她也想在娘家拆迁房产上得到自己的份额。有没有什么政策可以参考,政府的安置动迁的时候可以照顾到自己未来的婚房问题,同时,兼顾姐姐的份额?
我们是上海农村房,十几年前卖给本市不同区的农民,我们有宅基地证。当时对方自己宅基地未造房,后来造好后也未搬回他们户口所在地,可能有拆迁,就一直居住在我们村里。 1、请问这样的情况能否起诉,要回房子?听说上海的司法实践和其他省的情况不同。 2、还有如果拆迁,双方的权益分配是怎么样的? 3、我们是被拆迁人,
我是烟台芝罘区农村的,在1992年5月份买了同村一户的四间平房,因当时政策已不办理房产交易手续,(房产证、土地证名字均为房东姓名,实则两家各居一半)所以,当时由村里两委领导签字见证,写了一份文书,房东写有一份房款收款收条,并在某律师事务所做了一份见证书,双方一直相安无事,居住至2012年6月。 因政府修建青烟
母亲改嫁后,现农村两新政策,母亲婚前房产可以享受到优惠购买一套80平方的拆迁安置房的权力,如现由我出资购买,日后这套安置房属于母亲的婚后财产吗?(安置房5年内不可以买卖)
母亲改嫁后,现农村两新政策,母亲婚前房产可以享受到优惠购买一套80平方的拆迁安置房的权力,如现由我出资购买,日后这套安置房属于母亲的婚后财产吗?(安置房5年内不可以买卖)
尊敬的律师您好,想在此得到您的帮助。 我家在农村,现在政府说是要进行城乡一体化整改,要把我家所在的农村改成满族风情区。邻村占地600-800元/平方,我们村的价格是每年3.2元/平方,分四年给齐,也就是才12.8元/平方,照比邻村占地金额相差甚远。政府承诺给养老保险金每年2000元。而当地的保险金额最低档远高于政府所承
您好, 尹律师,我家 在 248省道沿线, 有一座80多平的房子 我做家电生意,拷道 2米。 有一座 离道19米远的,东西长11.5米, 南北长16.9米的院子,这里面 有 几十年的 土房子, 是 东西 11.5米, 南北5米的 北屋房子,镇政府 发的 拆迁须知 是。小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 决定, 进行拆迁 改造,根据 镇总体规划 和小城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