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人设计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录音,会被作为证据吗?谢谢
一日朋友酒后不小心将停在小区内的车启动,车失灵向坡下倒退滑行,造成一个人被撞,腰部软组织受损,经送一个星期医院的住院检查治疗医院方面认为可以出院,但是受害人家人不信任该医院要从当地回老家治疗(大概800公里),这样算来要求肇事者赔偿人民币六万元(不包括住院期间的检查治疗费用5000元,我们认为这样的赔偿太
我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用录音笔录下对方的话,是否可以作为法庭上的证据
我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用录音笔录下对方的话,是否可以作为法庭上的证据,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对方说的是事实
我们要打一场官司,考虑到当事人很可能会在开庭时转变说法,我们想通过对话把他的话录音录下来,想问下这样可以作为上庭时的证据吗
一个他人银行信用纠纷,银行法办处打电话给我,但未说明是法办处,只是告知是中信银行员工咨询某人情况,由于靓女声音甜美多聊了几句才突然感悟到可能有录音,追问中才确定被录音了。请问在不知道录音行为存在的情况下所说的话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吗?我一在要求对方不能公开谈话内容,对方是否有义务保密呢?这事我很气愤,如
我看见民法通则司法解释第65条说:“当事人以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形式实施的民事行为,如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作为证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该民事行为符合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可以认定有效。”这是什么意思?自己提交了录音录像资料后,难道还需要再提供证据来证明录音录像来证明下列: 第五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