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与同事女方非公开同居,之后生下一个男孩,女方承诺强烈不要求我付任何责任, 由女方及其她丈夫(无生育能力)共同抚养。在法律上我仍然是孩子的父亲,我曾经也主张过要求要回孩子的抚养权,但肯定女方是不同意的。 我的问题如下: 1.如果孩子长大成人,我作为生父能否与其相认呢?法律支持吗? 2。作为生父,有探视教育孩子的义务,女方丈夫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3.我主张愿意承担抚养义务被其拒绝,孩子成人后对我是否有赡养义务呢?
您好律师,我不幸与一名已婚男结识,当时我并不知情他已经结婚,现在我有了他的孩子,他坚决不负责任,我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甲某在和妻子共同修自家房子中,妻子不辛从二楼摔下身亡.他们有两个女儿,在母亲去世时,大儿女18岁在饭店打工,小女儿15在念书.生活过的很可怜,他们的父亲并不疼爱他们.爱儿嫌女.把的女儿工资领来己用. 两年后甲某再娶,因女方看中房产嫁过来,办了酒还没办结婚证.甲某好吃懒做 并对新妻子言听计从.新妻子
与男方相识一年生了一个女儿,现在男方离开了我并且不愿意支付我女儿抚养费,我可以告他什么吗?又该如何维护我女儿的应有权益
我父母去世多年了,父亲生前是某单位员工,单位确定我父亲的工龄是建国后的 1950年,近期我找到了父亲的遗留物品,其中有他部队开的证明书,证明父亲是 在1948年参加解放军的,单位少算了两年。我听人说,建国前建国分别计算的工 龄,待遇差别是非常大的,我父亲应该可以享受离休干部待遇的。 象我这种情况,
我和他摆了喜酒,但没办结婚证,现在儿子三个月,他说孩子是他一个人的,与我无关,我要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如果孩子归他,我能否索要赔偿?
父母的房子拆迁后,拆迁费全部给了大儿子, 父母与小儿子同住,由于老人不善,期间吵闹打人事件常有发生,还编造谎言破坏小儿子夫妻感情,造成小儿子一家三口分离,夫妻分居,小儿子欲将自己住房变卖,另买两处,父母与自家各一处居住,父母不同意,给父母另租一处房屋还是不同意,父母都有养老金并比小儿子一家经济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