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海购买一套商品房,但是开发商只能卖给我一个带产权的车位,另一个车位和我签署《使用权出让协议》,他们的解释是小区的车位比例是1:1所以一个房屋产证只能上一个车位产证,这样解释是否合理?我与开发商签署的协议是否有效?
房子是我结婚前买的,车位是我和老公结婚后买的,房子和车位都有产权,请问房子是我一个人财产吗?车位是我
房子是我结婚前买的,车位是我和老公结婚后买的,房子和车位都有产权,请问房子是我一个人财产吗?车位是我和老公共同财产吗? 在上面这种情况下,我和我老公还可以再购买房产吗?
同一小区业主的车位转让,原来他与开发商签的合同,是不能办产权证的,现在我就不能公证。但我又急需车位,请问我签该协议是否有效,能买该车位吗?
分三年共计九万,买了一个有产权的地下车位,现在只交了一期款2万元,
分3年共计9万,买了一个有产权的地下车位,现在只交了一期款2万元,给了一张2万元的定金收据,没有签订任何认购协议和合同,请问现在不想买了,这交的2万元首付可以要回来吗?没有补充条款规定分几年,合计多少钱付清。
请问律师;有开发商近来小区地下汽车车位清盘,要求业主以20年的租金额买下车位,对于产权证问题开发商表示只有一个总产权,每个车位没有产权,这样的车位,业主是否有权出卖.
我于2009年11月在昆明市滇池路阳光花园昊宛买了一个地下车位,我不住在阳花昊宛,住在由同一个开发商开发的阳花花园昕宛,阳光花园共四期,我买的车位是在二期,我住的是四期,现在阳光昊宛的业主委员会更换门禁系统,就不给我们进去停车,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
开发商跑了,卷走了物业维修基金,现由政府出面拍卖地下车位,拍卖所得的资金说是用于物业维修,且买到的车位没有产权,只签合同和开具发票,请问这样的车位能否够买?他们的这种做法是否合法,谢谢了!
本人父母昨天在自己住的小区买了个地下车位,但是只拿到了张收款收据。请问此收款收据具有法律效益吗?假如不具有法律效益又该如何解决?请求帮助! 本人现因人在海外所以留下的手机号码是我母亲沈女士的,不过qq是本人的,假如各位律师大哥,看到次信息,有好的建议。联系我母亲或者qq联系我,不过我母亲
1、我家小区车位今年定价11.6万元,去年才9万多,今年就长了近两万,请问我怎么查询他是如何定价的呢?他们价格合法合规吗? 2、如果我确定要买,在购买车位交谈过程中,所属开发商表示可以在合同上注明8万,我可以少交一点契税,也可省近千元,我算了一下按3%契税算的话的确可以省下1080元,但他们说要我写申请,注明11.
我们小区的设计图纸上有个地下车库,但开发商没有修建,经过业主几年的维权,终于在小区外单独修了一个地下车库,图纸上只有99个车位,其实可以多停十几辆车的(开发商为了少修一个出入口),开发商卖的时候卖了99个有产权的,19个无产权的,无产权的车位签的是"无产权车位认购协议",协议中注明了享受有产权车位同样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