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间请事假4个月,员工社保由个人全部承担(含单位承担部分)合法吗?
从怀孕到生育一共请假7个月,三个月产假,四个月事假。归岗后公司要求请事假期间社保由个人全部承担,这样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公司事先无相关规定。
我与3月7日入职,7月份公司给我交社保:4、5、6、7、8月共计5个月保险金,因为超过三个月需要交付违约金,公司多交4百多,我个人多交2百多,加起来一共731元多,现在人事部经理找我谈话要求我个人承担多出的金额,基于她个人的情感她个人帮我承担一小部分,我不明白公司这样处理是否合法?前提是:面试时老板承诺把试用期保
产假后又请了三个月的事假,公司让个人承担全部保险费用,包括公司承担的那部分,这合法吗?我现在长期事假
1.因孩子无人照看,所以产假后又请了三个月的事假,但是公司要求事假期间的全部保险费用都由个人承担,包括公司之前承担的那部分,这么要求合法吗?2.我现在面临申领生育险,其中有一条规定必须是在职,我现在的长期事假状态(未离职)算在职还是算不在职?3、因公司欠保险费,导致我无法领取生育险,有没有办法通过法律途
单位规定,每个月工作不满10天,其社保由自己承担(即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都由自己缴纳)
单位规定,每个月工作不满10天,其社保由自己承担(即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都由自己缴纳),这样合法吗?
员工过完年后第二天提出辞职,第三天直接走人,本月的社保公司部分是否可以由个人承担
员工没有按照公司制度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而是在年后即2017年2月4日提出提出辞职,2月5号休息,2月6号早上来公司提出下午走人,这种情况下这个月的社保是需要正常缴纳的,但他本月只上了一天班,所以公司部分还需要公司支付吗?能不能由他个人支付
产假期满去单位续产假,单位说续产假就等于事假,事假社保(单位承担的+个人承担的)都要个人自己交
产假期满去单位续产假,单位说续产假就等于事假,事假社保(单位承担的+个人承担的)都要个人自己交,想请教一下这样是否合法?谢谢。
入职未满一个月,家里有事辞职,公司说所缴纳社保公积金部分全部个人承担合理吗
刚毕业,在北京找了工作,入职11天吧,因为家里有事,回了青海,向公司提了辞职,公司说的好好的会发该发的工资,但是现在又说因为我未满一个月离职,所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部分全部由个人承担,基本上等于我没有什么钱了,我想问下有相关规定吗?
请在此输用人单位将员工辞退,用人单位社保一年一交,现在跟员工要集体部分跟个人部分缴纳的社保金一万二
请在此输用人单位将员工辞退,用人单位社保一年一交,现在跟员工要集体部分跟个人部分缴纳的社保金一万二,该怎么处理入您的问题,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