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没有要求给予医疗补助,而1995有以那个为主???
1995年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关于【第六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 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 百。】和2008年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中关于医疗补助,2008年没有要求给予医疗补助,而1995有以那个为主???
我是没有结婚就怀上孩子的情侣!可是乙方要求甲方到乙方家里去住(附加条件是买房),甲方没有那个能力去付
我(本人男)甲方是重庆人士,女方乙是广西人,我们在2007年6月相爱,相处到现在已经有身孕了,现在乙方本人及乙方家人要求甲方到乙方(广西)买房住!可甲方没有那个能力付这笔庞大的数目!请问对其问题应该怎样通过法律的程序解决?
工作1年多,被公司辞退,没有签合同,没有交社保.能否要求给予赔偿?
我是07年9月进入现在的公司,现在的公司是伊利牛奶的代理商,到目前为止公司一直未与我签劳动合同以及办理"三金",工资发的时候很不稳定,. 我是个促销员,,在超市里面工作上班的..现在由于业绩差,要辞退我,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该如何向公司索赔?如果公司不赔偿怎么办?是否需要我在公司工作的证据现在听说要跟公司打官司,
公司没有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员工非因工生病,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可否要求公司承担?
公司没有给我办理医疗保险,我非因工生病住院的医药费,要求单位承担,具体法律依据是什么?劳动仲裁时支持了我的请求,公司不服,向法院起诉,就要开庭了,对方在诉状中称没有法律规定由单位承担。请各位朋友帮帮忙,不胜感激!
辞职上交了工伤证后,还能要求公司付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再就业补助金吗
我在职期间发生工伤,伤残鉴定为九级。今年6月我辞职,公司要求上交工伤证,否则不给开辞职证明,但拒绝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再就业补助金。请问上交了工伤证后,还能要求公司付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再就业补助金吗
我从1957-2007年在村里干了50年的妇女和计划生育工作,1987年在镇计生办组织的为本村妇女到外地引产途中不幸发生车祸,头部、肩部受伤一直未愈。94年镇计生办曾与我签定如下协议:乙方(计生办)每年补助甲方现金300元作为医疗补助,年终兑现,直至甲方终身;甲方享受此补助外,其余一切费用和其它事宜,乙方均不负责。94年
关于没有结婚证的婚姻关系内,产生的重大疾病医疗费用,分手时是否可以要求对方分担。
我因为照顾男友而劳累过度内分必失调,导致三次手术生理系统衰竭,在癌症治疗期间他提出分手,由于双重打击下我病情加重,连续一年月支医疗费用过万,3年内医疗费用已经耗尽所有家庭积蓄,过去他曾经提出由他承担费用由于对方母亲突然生病考虑到他家需要用钱我没有要,目前由于身体健康问题无法正常工作,需要静养,请问我
我是安徽亳州的 估计要承包800亩土地 想问一下政府给予什么补助政策?按什么比例给予补助?
我父母在义乌一家公司做清洁工作 今年6月 一年的劳动合同到期以后 公司没有继续叫我们签 直到8月3日 对方口头提出辞退 我父母要求经济补偿1个月 公司不答应 后到了当地劳动局 当地劳动局事先说可以帮拿到补偿 但是今天又通知仲裁结果是因为我父母合同到期了 没有续签合同 所以公司不用补偿现在我父母找到义乌市劳动监察大队
我是一名公务员辞职没有手续,我的社保怎么板?我还能要求会原单位上班吗?
我原来是公务员,于1994年病休,1996年底原单位要求我上班或自动申请辞职。由于当时身体状况不能上班,我选择辞职并写了辞职报告,现在身体状况已经恢复,去街道办理待业证,街道要求原单位出具退工证明,我到原单位办理,原单位发现当时没有对我做出具体的结果,无法给我开具相关证明,我现在连基本的就业资格都不具备(待业证/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