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卖方,因个人原因,本人名下的一套房产需要着急出手,在6月23号的时候一位买家通过网络联系到我,之后我们找了一家比较小的中介公司来操作这个房屋买卖的交易,当时签订的三方合同非常简单,大家口头约定的时间还有付款方式也都写到了合同的补充里,但就是没有写明白双方的违约责任等方面,当时的定金是3万,所以只写了违约金6万,因大家口头约定在等待办理过程中还有之前的房贷由对方先行垫付,所以买方陆续又支付给我2.3万元,在补充协议里有一条写的很明白,在7月10日前买方支付给我人民币47万元,用于房产在银行的抵押贷款解押,由于首付款不够解押款,多处部分由中介找担保公司垫资。后来因买方在银行方面信用记录相当不好,且买方之前的房产还贷信用也非常不好,所以担保公司那里贷款的预批一直批不下来,而在此期间买方应支付给我的47万元首付款一直没有到账,现在已经到8月20号了,我想解除跟这家的房屋买卖合同,而且现在对方的态度非常不友好,也就是没有办法跟对方协商解除合同 在8月10号左右我曾经给对方发过一份关于对方严重违约而要求解除合同的通知书,但现在我不知道这个有没有用, 请问,现在我除了到法院去起诉对方要求解除合同或继续履行合同,我还有什么办法可以与对方迅速解除合同。
家有一套一室一厅房屋委托中介出售。8月与买家及中介签订了房屋交易合同。由于房屋所处位置处于拆迁地带,因此需要到房管所进行解冻。9月初,到房管所进行解冻手续时,得知国家从2009年9月1日起,该拆迁地带的房屋不得卖于不是城镇户口人员。该卖家户口属于农村户口,不得进行房屋的买卖。但是买家却一再拖延,不办理合同的
在二手房中介与卖房人签了房屋买卖合同,房主不按合同办,是否属于违约
前几天我在二手房中介与卖房人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交了定金,等待房主去银行还完剩余贷款然后过户,但是现在房主不想按合同签的价钱卖给我了,还想让我再多加几万,还说如果不给他加钱他就拖延此事.我想问一下律师房主是否已违约,我是否可以要求他双倍返还定金.谢谢!
2010年7月11日,我在中介处签定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协议规定总房款为41.5万元,当时支付房主5000元定金(房主写的收据),协议规定“过户当日双方自行交接除定金之外的首付款260000元,其余部分150000万由中介方协助乙方通过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并付给中介方居间费3000元(总额为6225元),后在7月19日交齐贷款手续的同时
和买房人签了《房屋买卖定金合同书》如下:房屋买卖定金合同书 经双方友好协商,房主愿将房以12.3000元卖给乙方,乙方交定金1000元。合同书签字后,甲方不得再涨价,等到甲方搬走后,房照,土地使用证等证件连同钥匙一并交给乙方。乙方把房款一次性付清。如违约赔偿相关损失。 房主: 买房人:
房屋买卖合同书面签署,口头能解除吗 过程如下: 1. 3月签二手房买卖合同, 2. 5月由于新政导致资金不够,企图要回定金但卖方没同意, 3. 7月,卖方同意退定金,买方同意,电话被录音 4. 买方同意的第二天,资金到位,准备继续履行合同 5. 卖房认为合同已解除(但合同里约定书面解除),不继续履行合同 请问,合同是
中介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单方让我在房屋买卖成交合同上签字属不属于欺诈
律师: 我看中一套二手房,给中介付定金后,中介让我签一份合同,事后才发现是购房合同。签时只说是定金,当时付钱及签字前我要求看卖方的产权证,中介推脱财务不在,没存放产权证复印件的柜门钥匙,也未明确告诉我我签字的东西是房屋买卖成交合同,也没有通知卖方到场三方同时核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更没告知我签合同前应
我买的商品房1层,开发商承诺有4米宽的院子,只有使用权,如何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体现?
我于2001年1月16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随后由于北京新出台的限购政策,不得不解除了房屋买卖合同。2011年8月20日由朝阳人民法院调解解除了买卖合同,并且追回了定金。现在希望解除与中介的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中介费一共交了4万。居间合同约定佣金为29350,合同代书费是7650,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代办费用为3000.买卖双方购买